首先,从刑法的角度来说,企业向单位员工的内部集资一般不会涉嫌犯罪。但是,如果贵公司在向员工集资的过程中明示或者暗示员工可以向自己亲朋好友等不特定社会公众间接吸收借款的,或者以虚假的用途、使用诈骗的方法集资的,则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其次,从民法的角度来说,法律禁止高利放贷,如果贵公司借款的利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于出借人要求支付高出LPR四倍部分的利息,是不会得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支持的。目前的LPR标准,详见《2022年10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关联法条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公司向员工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一般属于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明知单位员工及员工亲友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转化为非法集资犯罪。文章来源:法客帝国作者丨唐青林、李舒、杨巍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公司向员工等特定人员筹集...
此类犯罪主要涉及两个 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要点总结: 1、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民事行为,不能混淆经营投资行为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此种情况又可做如下两种区分: (一) 从民间借贷...
私募基金,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成立的实体企业,资金的来源主要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特定机构和特定自然人募集投资人,一旦出资即成为基金的股东或者合伙人,募集资金一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用。相对于公募而言,就证券发行方法的差异,以...
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悄悄法律人【现行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
01个人借款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案例一:被告人王某某于2008年至2013年期间,以投资陶土生意为名,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并支付高息(月息2%)吸收朱某某、闫某某等十余人资金,登记吸收资金数额达390.9万元。 ...
阅读提示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情形下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四种具体情形:(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
公司推出的P2P是个人对个人小额信用贷款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公司平台)。是平台两端的客户,即一端有富余闲置资金的人群,另一端有信用急需资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却无法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人群。公司为他们搭建了一个服务平台。在公司平台、...
一、担保公司的骗术手段 1、承诺高额回报 以三个月、半年10%至30%甚至更高的利率回报为承诺,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期吸收的资金兑现前期资金本息,营造高额回报的假象,以达到集资的目的。 2、手续貌似合法 犯罪嫌疑人在设立企业和公司时...
作者:孙瑞红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在我们所处的地域出现井喷的现象。客户群体不断的堵门、堵路等,给相关部门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从业人员群体压上自己的全部家当,还面临这牢狱之灾,可谓人财两空,非常的凄惨。而我在这里想要说的是,是不是所有的从业人员...
导读:中央发起扫黑除恶斗争,此次在各地列举的十类黑恶势力中,非法高利贷赫然在目,那么这些非法高利贷到底到了什么罪?来源 / 刑事正义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