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函,要求其履行应尽的担保责任,并提供了一份担保合同,合同中记载:甲公司为股东丁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一笔贸易提供担保。对此,甲公司提出异议:乙公司提供的担保合同中仅有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而没有附董事会决议,甲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2021年,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丁公司支付货款,并依据另一份仅由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的担保合同,要求甲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定甲公司出具的担保合同因未经公司董事会决议而无效,乙公司主张甲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不足,遂驳回乙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乙公司认为甲公司对担保合同的无效亦存在过错,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甲公司对其债权未获清偿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那么,这次乙公司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本案涉及公司在对外提供担保,而该担保合同无效时,赔偿责任如何确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情形下,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确定,限定在不超过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如果债权人恶意追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对担保合同的成立就没有信赖利益,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债权人乙公司经过在先的担保合同争议,明知甲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在未对甲公司董事会决议进行审查的情况下,仍然与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担保合同,其本身对担保合同的无效存在重大过错,因此乙公司相应的赔偿请求不能获得支持。
五是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分支机构的名义擅自对外保证担保所生之债。 一、与工程发包方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 绝大多数意见认为,根据《意见》第43条的规定,列挂靠双方为共同诉讼主体,对发包方因工程质量提起的诉讼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发包方和被挂靠...
公司对外为他人提供担保,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是采取禁止和限制的做法,我国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禁止公司对外担保,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16条,增设公司对外担保规定,立法上肯定了公司对外担保的能力,程序上对公司对外担保作出了规定。 ...
一般情况下在借款合同中主要就是原告和被告,原告多为出借人,被告多为借款人。在特殊情况下原告可能是借款人即原债务人,所谓特殊情况是在债务人认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可能向法院,如债权人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扣收贷款,或者债务人重复还款等。本文...
2?债的担保的性质。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以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债的担保具有自愿性,只有留置担保具有法定性。 3?担保合同。应特别掌握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制度解释》)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们知道,先前我国存在一部《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但是《民法典》颁行后,统一...
2债的担保的性质。债的担保具有从属性,以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存在为前提,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债的担保具有自愿性,只有留置担保具有法定性。 3担保合同。应特别掌握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
案情再现一、王华与刘珍娣为夫妻关系。钢材公司的股东为王华(出资13260万元)、陈神华(出资12740万元),王华于2012年7月11日起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二、钢材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对公司担保事项没有作出规定,但在第十九条规定:本章程未尽事宜...
来源:法门囚徒以下正文编者按关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未经具体授权其对外提供担保是否有效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刘森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鹰潭分行保证合同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终221号】中持肯定态度,其认为第一,从担保授权类型看,...
裁判要旨《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属于公司对内的程序性规定,其并未规定公司以外的第三人对此负有审查义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是否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并不影响其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从维护交易安全角度考虑,与公司交易的第三人应当不受其内部程序性规...
来源微信公号法释(ID:yeoman1975),作者笔名:野莽苍狂裁判要旨:公司依照《公司法》第16条规定的程序为他人提供担保且不具有其他合同无效情形的,应认定担保合同有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人员等行为人未按《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