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的仲裁理论与实践中,仲裁条款一般不对未签署人生效,仲裁庭也只能针对仲裁协议所约定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但如果将该原则僵化地适用在**公司中,将可能产生问题。现实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公司中的某一个成员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但合同的履行却涉及到其他成员的情况,这就可能导致**公司成员滥用其相互联系,侵犯第三人的合同权利。如果**公司的一个成员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包含仲裁条款,该第三人是否可以要求与那些并非合同签署人的成员进行仲裁呢?如果坚持仲裁条款不对未签署人生效”的理念,禁止第三人与该**公司中的其他相关成员进行仲裁,是无法完全和公正地解决争议的;但如果允许所有相关公司都仲裁,就必须将仲裁条款的效力在**公司中进行适当地拓展,使得所有相关成员都受其约束。公司集体理论”的产生及含义在公司法律责任的领域里,刺破公司面纱理论”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法院和仲裁庭可以通过适用该理论将仲裁条款在母子公司之间进行拓展,从而要求那些没有签署合同但法律人格被滥用的公司承担责任。然而,刺破公司面纱理论”的适用是通过否定公司的法律人格来实现的,而追究**公司成员责任并非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否定其法律人格。为了弥补刺破公司面纱理论”的上述局限,国际仲裁实践中逐渐发展了公司集体理论”。依据这项理论,法院和仲裁庭可以在不否定公司法律人格的情况下,追究**公司相关成员的责任,要求其仲裁。公司集体理论”是由国际商会仲裁院在Dow公司案”中首次明确提出,并逐步得到各国法院与仲裁机构的认同。在该案中,Dow公司有四个子公司,仅有Dow公司及其子公司之一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但其他部分子公司或参与了合同的谈判与缔结,或参与了合同的履行。争议产生后,第三人在法院起诉Dow公司及四个子公司,而Dow公司及其子公司则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要求仲裁。那么,Dow公司及其四个公司是否都应当受到仲裁条款的约束呢?这个问题涉及到仲裁条款的对于那些并没有签署合同,但参与了合同谈判、缔结以及履行的当事人的效力问题。对此,仲裁庭认为尽管有些子公司并非仲裁条款签署人,但它实质性参与了合同的谈判、缔结及履行,且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这使得其事实上成为合同(包括仲裁条款)的当事人。仲裁庭并未采用刺破公司面纱理论”来拓展仲裁条款的效力,而是明确提出了公司集体”的概念。仲裁庭认为,公司集体理论”是指公司集团中的某一个成员与第三人签订了合同,而其他成员虽然未签署合同,但实质性参与了合同的谈判、缔结、履行与终止,那么这些公司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一个事实上的经济实体”,该实体”的成员之一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对于那些未签署合同的成员也同样具有约束力。Dow公司案”表明,在**公司中,如果多个公司之间在实际上构成了事实上的经济联合体”,那么法院和仲裁庭可以适用公司集体理论”将仲裁条款在这些公司之间进行拓展。判定这些公司之间构成事实上的经济联合体”,实际上要求多个公司之间必须存在着密切联系”或内在不可分性”。上述Dow公司案”也已经表明,判定数个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公司集体”的最终标准,就是它们对于同一笔交易的实质性参与”。换言之,只有在一个公司全面地参与了其他公司与第三人之间合同的谈判、缔结、履行与终止的情况下,才能被认为构成了对该笔交易的实质性参与”。实质性参与”之所以可以被认为是拓展仲裁条款的理由,是因为其后果通常是导致第三人有合理理由认为多个公司的身份产生了混同。易言之,在一笔交易中,如果多个公司的行为总是交织在一起,第三人就有合理理由认为这些公司构成了不可分割的一体。
第一章买卖合同的订立 合同可否约定适用于合同主体的下属各分支机构和控股或承包的关联公司? 双方的事实行为能否表明合同成立? 未盖公章的购销合同传真件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第二章买卖合同的效力 合同一方当事人擅自增加的条款的效力如何? 约定第...
案情申请人:**渣华有限公司(P&ONEDLLOYDLIMITED)。申请人:铁行渣华(香港)有限公司(P&ONEDLLOYD(HK)LIMITED)。被申请人:华兴海运(中国)有限公司(WAHHINGSEAFREIGHT(CHINA)CO...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法制经济,其基本规律铸就了一个个在法律上具有平等地位的利益主体。市场经济的法律属性,促使各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由世袭的身份关系转而成为理性的契约关系。为了实现社会各种资源的最优配置,实现各自不同的经济利益,各个市场主体基于...
公司并购业务是律师业务中的高端业务,涉及的专业问题较多、涉及的社会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律师具务良好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运作能力,同时需具备深厚的社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公司并购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公司并购一般是指收购方收购目标公司...
农民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农民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维权出路在哪里?——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1年后农民工再也不敢欺负老板了_搜狐新闻_搜狐网两人起诉七个农民工逃债:以万为单位虚构债务,原告亦可胜诉!农民工最怕什么事发生?说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的效力的请示的复函 2006年3月13日 [2005]民立他字第55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5]鲁立请字第1号《关于如何确认仲裁机构名称约定不明...
但凡是分家,总归少不了数字,哪些是你的,哪些是我的,少不了你欠我多少,我欠你多少,少不了哪些该欠,哪些不该欠……诸如种种的争执争论,尤其是当涉及到公家钱时,尤为慎之又慎。 基于...
当发生经济纠纷时,不是由法院而是由经济纠纷仲裁机构按仲裁规则组成仲裁庭仲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要进行经济纠纷仲裁必须由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
什么是不良资产?不良资产,从通常的理解上,我们会将银行对贷款人的不良债权[1]理解为不良资产。实际上,银行的不良债权资产仅仅是不良资产的一种,不良资产的外延远比我们理解的要宽泛,还包括信托、基金、保险等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如小贷、...
摘要:工程造价鉴定是工程结算纠纷案件审理中的常用技术手段,也是法官、仲裁员审理工程结算纠纷案件的核武器。准确理解和运用工程造价鉴定不仅是法官、仲裁员快速、公正审理工程结算纠纷案件的关键,也是建设方、施工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必要手段。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