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的提供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被执行人自己提供的财产保,另一种是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提供的人保或财产保。执行担保与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期间有所不同,执行担保的保证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那么,如果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旧不履行义务怎么办呢?
在一起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张三欲申请暂缓执行,由张三的表哥王五用其轿车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李四表示同意。法院遂作出暂缓执行的裁定,期限为六个月。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张三仍旧没有履行义务,此时李四应如何救济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由于被执行人张三仍旧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李四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由于王五以其轿车为张三提供了担保,故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王五的财产,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保证人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仍旧是李四,而不能将担保人王五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此外,除了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外,在暂缓执行期间内,若保证人出现转移、变卖财产等行为的,法院也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担保小编将其理解为,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欲申请暂缓执行,从而对执行标的额提供的担保。若在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后,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缓执行的,法院将作出暂缓执行的裁定。 执行担保的提供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被执行人自己提供的财产保,另一种是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提供的人保或财产保。执行担保与担保合同中的担保期间有所不同,执行担保的保证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那么,如果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旧不履行义务怎么办呢?
在一起民事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张三欲申请暂缓执行,由张三的表哥王五用其轿车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李四表示同意。法院遂作出暂缓执行的裁定,期限为六个月。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张三仍旧没有履行义务,此时李四应如何救济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在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由于被执行人张三仍旧不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李四可以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由于王五以其轿车为张三提供了担保,故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王五的财产,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执行保证人的财产,但是被执行人仍旧是李四,而不能将担保人王五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此外,除了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的情形外,在暂缓执行期间内,若保证人出现转移、变卖财产等行为的,法院也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
作者|唐青林 李舒 吴志强来源|法客帝国裁判要旨:根据《民诉法》及《民诉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担保应当具备的要件:第一,担保人要向执行法院而不是向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第二,该执行担保不但要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还应得到执行法院的批准;第三...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了执行和解制度。从其表述看,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只要(1)在执行中;(2)双方自愿达成且签名盖章;(3)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即可构成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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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明确房屋所有权。夫妻离婚后房屋归谁所有,一般情况下两人是不在一起居住的,或女方不会住在男方的房屋中,当然特殊情况中例外。如果房屋归男方则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贷款,但仅以房主证存放信用社,尚不能证明抵押的存在,还要看有无书面抵押合同或...
展开全部民诉司法解释:293、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29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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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中,案外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