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说来,出卖人必须履行交付约定标的物的义务,而买受人则必须履行支付约定价金的义务。如此看来,买卖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最重要、最显著的区别在于......
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说来,出卖人必须履行交付约定标的物的义务,而买受人则必须履行支付约定价金的义务。如此看来,买卖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最重要、最显著的区别在于......
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这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具体说来,出卖人必须履行交付约定标的物的义务,而买受人则必须履行支付约定价金的义务。如此看来,买卖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最重要、最显著的区别在于......
一、案例 2001年11月21日,原、被告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中约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货至需方(即被告)仓库或指定地点。原告完成供货义务后,双方于2003年7月3日共同确认出具了一份《对账单》,载明被告尚欠...
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
一、案例 2001年11月21日,原、被告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中约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货至需方(即被告)仓库或指定地点。原告完成供货义务后,双方于2003年7月3日共同确认出具了一份《对账单》,载明被告尚欠...
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 199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确定管辖的一般规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该条规定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