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 1996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
一、案例 2001年11月21日,原、被告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中约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货至需方(即被告)仓库或指定地点。原告完成供货义务后,双方于2003年7月3日共同确认出具了一份《对账单》,载明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55万余元,但对付款方式和付款地点未作约定。原告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为由,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偿付货款。 二、分歧 对本案的履行地及其管辖法院存在不同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共同出具的《对账单》,对付款方式和付款地点未作约定。根据《合......
一、案例 2001年11月21日,原、被告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第三条交货地点、方式中约定由供方(即原告)送货至需方(即被告)仓库或指定地点。原告完成供货义务后,双方于2003年7月3日共同确认出具了一份《对账单》,载明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55万余元,但对付款方式和付款地点未作约定。原告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为由,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偿付货款。 二、分歧 对本案的履行地及其管辖法院存在不同看法: 第一种意见认为:双方共同出具的《对账单》,对付款方式和付款地点未作约定。根据《合......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
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
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
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
被告住所地当然没有异议,问题是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以及合同履行地在选择上是否对己方有利。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可具体到个案中,由于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