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和抵押担保及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从合同)的相应协议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说是标配,一般情况下作为借款合同的主合同和作为抵押担保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是贷款人或出借方所在的法院管辖或某一仲裁机构。 在实践中,有一般就有特别,有一般就有例外。部分金融机构从节约诉讼成本、高效快捷等多方面考虑,会改变主合同或从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和诉讼并存或者约定多个法院管辖的情况,因此导致在实践中存在如何确定管辖机构到底是法院还是仲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5)京高法字第82号《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我院同意你院的意见,即: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这样并不有悖法律规定,重要的是便于受理的法院查明案情和执行判决,从而正确、及时地审结案件。 此复 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
阅读提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适用合同纠纷管辖。原告的诉讼请求与据以确定级别管辖的数额相互关联,需要谨慎选择诉讼方案。北京高院对此出台规范性文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合同纠纷级别管辖及案件受理费问题的意见》(京高法发[2014]450号),明确规定合同纠纷应以诉讼请求标的额作为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但如何认定诉讼请求标的额在实践中颇多争议。如原告仅仅诉请继续履行合同的,则以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总额确定级别管辖;原告诉请继续履行部分合同义务的,应以诉讼请求涉及的合同标的额作为诉讼请求标的额,据以......
案例来源:案号:(2018)最高法民辖终110号案件名称: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裁判要旨本案当事人约定向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起诉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属无效,但从合同约定的角度分析,虽然《借款合同》对...
随着诉讼手段在合同纠纷中的广泛应用,管辖条款(又称“争议解决条款”)逐渐成为合同必备条款。 管辖条款的约定至关重要,一旦合同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无法或不便“私了&rdq...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
一、简要案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在租赁中若产生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王某现因租赁期限届满,向房屋所在地东湖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腾退房屋。被告李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其已书面约定由...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
一、简要案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在租赁中若产生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王某现因租赁期限届满,向房屋所在地东湖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腾退房屋。被告李某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其已书面约定由...
来源微信公号:行政法实务【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
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不存在民法学理意义上的标的物,因此也就不存在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的问题。实际上《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仅全面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对于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只能适用前半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