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肇事案件中逃逸行为已作为入罪要件的,不能再作为加重处罚情节重复评价——龚德田交通肇事案本案要旨:交通肇事案件中,已作为入罪要件的逃逸行为,不能再作为对被告人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而予以重复评价。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7年第6期(总第248期)2.交通肇事后逃逸,后续另一肇事致被害人及救援者死亡的,前行为人应对被害人死亡负刑事责任,但不对救援者死亡负责——杨帅交通肇事案本案要旨: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无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且与三轮车发生追撞事故,致使被害人从三轮车上被甩出倒地......
一,逃逸,一般会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二,会罚款、拘留。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另外,自首会考虑从轻处罚的。 扩展资料: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
指导案例1450号王某华、陈某华交通肇事案——车主指使驾驶人员逃逸致被害人遭连环辗轧死亡的刑事责任认定一、基本案情被告人王某华,女,1972年×月×日出生。2019年11月29日被逮捕。被告人陈某华,男,1966年×月×日出生。2019年8月8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华、陈某华犯交通肇事罪,向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华辩称,其没让陈某华逃逸。其辩护人提出,王某华具有自首情节,愿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华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其辩......
1.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诉龚德田交通肇事案(最高法公报2017.06)【裁判摘要】交通肇事案件已作为入罪要件的逃逸行为,不能再作为对被告人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予以重复评价。2.拒不配合检查并肇事致交警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人民司法2017.0...
一、报案不同于自首,自首不是交通肇事行为人的义务 所谓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构成自首需要具备两个要件: 一是自动投案。 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殊自首无须自动归案,只要是在被动归案之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
一、开车撞死人逃逸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撞人后逃逸,应当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
1、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131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
交通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特别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要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 交通肇事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所以产生了肇事人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的法律义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认为 法官说法: 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二是在肇事者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该案中,被告人李某正交通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18周岁以下属于未成年人。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
交通肇事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处理吗? 交通肇事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处理吗?公安部通过《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明确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一人重伤,五人死亡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司法实践中,不起诉通常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
交通肇事逃逸罪的辩护词范文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四川XX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陈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起诉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