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交通肇事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定性和处理?本期法信整理了典型案例裁判规则,为读者办理相关类案提供借鉴。 1.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应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程某交通肇事案 案例要旨: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使自己不受法律追究;由顶替人向交警部门作虚假供述,承认自己是交通肇事的行为人,目的在于包庇罪犯,意图使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与顶替人有利益关系。可见,使行为人逃避法律追究,是交通肇事后找人顶罪行为的本质特征。行为人找人顶......
1.交通肇事案件中逃逸行为已作为入罪要件的,不能再作为加重处罚情节重复评价——龚德田交通肇事案本案要旨:交通肇事案件中,已作为入罪要件的逃逸行为,不能再作为对被告人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而予以重复评价。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17年第6期(总第248期)2.交通肇事后逃逸,后续另一肇事致被害人及救援者死亡的,前行为人应对被害人死亡负刑事责任,但不对救援者死亡负责——杨帅交通肇事案本案要旨: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无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且与三轮车发生追撞事故,致使被害人从三轮车上被甩出倒地......
1.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检察院诉龚德田交通肇事案(最高法公报2017.06)【裁判摘要】交通肇事案件已作为入罪要件的逃逸行为,不能再作为对被告人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予以重复评价。2.拒不配合检查并肇事致交警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人民司法2017.02.025)【裁判要旨】重型货车、工程车,特别是严重超载的重型货车、工程车,不仅是道路交通的严重安全隐患,也是交通路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对于严重超载的重型货车,为逃避处罚不配合检查,放任他人伤亡后果发生,且肇事致人死亡的,应作为间接故意杀人处理......
【案情】2017年12月1日傍晚,被告人邢墉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206县道行至石池路口时,碰撞80岁的冒老爹驾驶的人力三轮车,致冒老爹受伤后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邢墉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人邢墉案发后报警并随120去医...
法务之家综合法律依据权威观点相关案例 1.明知自己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伊晓艳交通肇事案 案例要旨: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要全面充分考虑行为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因素,通过证据从各个方面进行考证,...
引言:交通事故中往往有驾驶员被顶罪或顶包,那么查处后,顶替人该如何定性,该以什么罪刑论处呢? 请先看几个相关案例。。。随后解答。 案例一 犯罪嫌疑人王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借来的桑塔纳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将停在马路边擦洗自行车的马某连人...
一、交通肇事逃逸叫人顶替如何处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找人顶包的行为,隐瞒肇事者真实身份的目的显而易见,而隐瞒肇事者真实身份出发点之一又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逃避法律追究。所以找人顶包行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逃逸。也就是说当发生事故即便找人顶包,那么...
先回答误工费、误工费基本都是以医嘱上注明时间算,所以可以算三个月 民 事 诉 状 原告:XX,男,汉族,1970年1月19日出生,住四川省XX市XX镇XX村十组,系此事故川BHXX轿车所有人,电话:137XX2。 被告:XX,男,...
交通肇事冒名顶替罪如何进行处罚一般事故前提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者按妨碍公务行为看待。重特大事故情况下,被顶替者-按肇事逃逸定性处理;顶替这按包庇罪、妨碍公务罪定性。冒名顶替罪触及的刑法罪名有哪些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
【案情】刘某酒后驾车返回家的途中,因操作不当,与同向步行的王某相撞,造成王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事故。刘某系干部,为逃避法律责任,让其表弟通知其朋友许某进行顶替,事后许某被他人检举而案发。 【分歧】本案中,对于刘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异...
【案情】 【分歧】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所谓的事后不可罚行为,又称共罚的事后行为。一般通说认为,事后不可罚行为是发生在状态犯的前提下,行为人实施了一个先行为,在先行为侵犯的法益的范围内又实施了一个对先行...
交通肇事顶替者犯法吗无论是顶替的人还是被顶替的人都是犯法的。冒名顶罪案件在刑事的交通肇事案件中时有发生,冒名顶替的有的是同车的证人,有的是亲朋好友,动机各有不同,严重的扰乱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刑事诉讼活动,应该依法查处。冒名顶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
【案情】王某于2015年7月16日将自己所有的一辆小轿车在太平洋保险黔江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期限至2016年7月15日止。2015年11月,持有相应驾驶证的程某某借用王某车辆,由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刘某某驾驶该车。当刘某某驾车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