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0年12月,原告杨某与被告刘某某经人介绍登记结婚,结婚时间较短且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杨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刘某某表示同意离婚。婚前,刘某某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别克凯越轿车一辆。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保婚”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注明若杨某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协议签订一年后,杨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裁判结果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双方离婚。诉讼双方约定涉案房产、车辆为共同财产,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对杨某、刘某某婚后共同财产,法院依法予以分割。最后,法院判决:一、准予杨某与刘某某离婚;二、杨某在刘某某处的婚前个人财产新日电动车一辆归杨某个人所有;杨某、刘某某婚后共同财产中的42寸海信电视一台、电视柜一个归杨某所有,澳柯玛冰箱一台、餐桌一张带四把椅子归刘某某所有;三、杨某、刘某某婚后共同财产中位于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渤海二十二路明日星城小区42号楼1单元302室的住房一套归刘某某所有(剩余贷款16万元左右由刘某某偿还),刘某某给付杨某该项财产分割款60 000元;婚后共同财产中的鲁MKR236别克凯越轿车一辆归杨某所有,杨某给付刘某某该项财产分割款22 500元;折抵后,刘某某需支付杨某财产分割款37 500元;以上过付事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四、驳回杨某、刘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这是一起涉及婚内财产协议效力的案件。当前,许多人在婚前婚内签订一纸“保婚”文书,而“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得双方打消离婚念头,一心一意的经营好婚姻。但是,这些协议究竟有没有效力。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的《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签字认可,且有见证人签字,协议书签署后双方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在刘某某无相反证据证实杨某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时,《协议书》内容应视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协议书》所附“一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约定,因限制他人离婚自由,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其无效不影响协议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来源丨最高人民法院网
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般情形下,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成立并生效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即应按照约定办理本期小编对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问题整理了相关裁判规则和司法观点裁判规则 1.法院应尊重夫妻...
案情简介联创公司将案涉工程发包给长信公司并签订了施工合同。长信公司项目经理谷春文又将该项目转包给谭善忠并签订了《项目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后因长信公司欠付其工程款,谭善忠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长信公司与联创公司承担付款责任。一、二审支持了谭...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结算的27条规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如何结算呢?依据笔者阅读的1742篇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笔者将合同无效时工程价款结算的27条规则整理如下,供参考。1.实际施工人...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贷款人返还已支...
案例来源:案号:(2018)最高法民辖终110号案件名称:安徽华地恒基房地产有限公司、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案▌裁判要旨本案当事人约定向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起诉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属无效,但从合同约定的角度分析,虽然《借款合同》对...
约定逾期利息 民事主体之间的活动,始终遵循有约从约的基本原则,如果借贷双方之间对逾期利息一并做了明确约定,只要不超过年息24%,依据约定计算即可。 参考法条: ‘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
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期旨在通过介绍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与理论,归纳提炼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截至2018年...
【裁判要旨】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结果,体现了当事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兼具行政性和合同性。对行政协议效力的审查,既要以《中华人...
[示范点] 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的合同或往来函件中明确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此约定地址为送达地址。采取邮寄送达方式的,当事人或有权签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法律文书未被接收的,依法产生送达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