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关于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首先要谈在贯彻建筑法律法规方面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然后再谈进一步贯彻实施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你可以看一下以下几篇文章:
关于迁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法规执行情况调查报告;
/2011-3/201103170933424698.html之: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一、思路创新 国家统计局颁布实施的《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八条,统计执法检查机构有五方面的主要职责,第一款是宣传、贯彻统计法;第二款是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第三款是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查办、转办、督办统计违法案件;第四款是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事项;第五款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
由此可见,统计执法并非我们平时所认为的,只是单纯的常规稽查、重点稽查、执法大检查,而是涉及到全方位的统计法制工作。因此,我们在考虑统计执法工作时,必须拓展思路、创新思路,突出“六为六重”。
1、以普法为基础,重在提高全民法制素质 要按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大力开展统计普法,重点是抓好对政府统计干部普法,提高统计人员自身的法制水平。同时,要抓住5月浙江省法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等机遇,面向全社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把学习、宣传统计法活动不断推向高潮。
通过普法,提高全民法制素质,为统计执法夯实基础。 2、以执法为手段,重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要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实施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稽查、统计巡查。
加强对基层统计法制工作考核。统计执法工作要逐步实现二个转变:一是从原来集中时间执法检查向集中与经常性执法检查转变;二是从原来市(县)局一级实施统计执法检查向上下联动实施统计执法与统计监督检查转变,发挥乡镇街道部门统计机构的统计监督作用,促进统计数据质量不断优化。
3、以稽查为重点,重在提高统计服务意识 要认真制定年度统计稽查计划,明确重点。统计稽查要突出“三条主线”:一是“细水长流”,开展经常性统计稽查;二是“有的放矢”,开展重点统计稽查;三是“联合行动”,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同时,要强化统计服务意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检查与指导相结合,努力提高统计单位的统计业务水平。 4、以办案为抓手,重在提高统计监督效果 要围绕当前统计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地方、单位存在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的突出问题,结合普查等统计调查工作,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工作力度。
对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都要依法追究责任,认真予以落实。对屡查屡犯的,一定要严肃查处,切实提高案件查办效果。
要建立统计监管信息库,为政府建立信用考核提供依据。配合绍兴市统计局下查一级工作,并通过统计信息、外网等媒体,敢于曝光统计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统计为荣、统计违法为耻的统计法治良好氛围。
5、以培训为纽带,重在提高统计法制意识 要抓住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结合普查、统计专业培训、统计年报会等工作机会,扎实开展对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教育。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统计业务相关知识,使一线统计人员提高统计业务的同时,切实提高统计法制意识,为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奠定基础。
6、以考核为动力,重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要加大统计法制考核力度,在完善局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同时,从基层抓起,建立完善《乡镇(街道)统计法制工作考核责任制》,以形成统计法制工作激励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按照统计执法职责、权限、责任,实施统计行政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制度创新 25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统计工作上升到法律的范畴,统计执法有了法律的依托。
历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统计法律法规,使统计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统计法规的原则上,各地又建立了相应的制度。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还需不断深化、细化,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因此,制度创新成为必然。
近年来,嵊州市统计局在统计法规的原则上,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建立了一套可操作性的统计执法(统计稽查)制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006年,嵊州市统计局主动与纪委、监察局领导商量,建立了《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嵊州市监察局、嵊州市统计局联合发出了《关于明确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嵊统[2006]1号),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会议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新型的查办统计违法违纪案件工作的协调机制,提升了统计法制工作的领导层次。
并在当年浙江省统计执法检查中发挥了实际作用;联席会议成员自始至终参加了执法检查,纪委、监察局领导多次过问统计执法,使统计执法更具严肃性、威摄力。 2、建立查处单位回访制 平时,我们在统计执法和统计稽查中,对案件查处往往是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实际处罚最终程序,然后根据查处单位的书面反馈或缴清罚款予以结案。
而对查处单位如何整改不是很清楚。 为此,我们查阅了大量的统计法律法规,如《浙江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定》第三章“程。
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若干规定》的自觉性。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发展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市直国有企业和有关部门在深入推进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努力抓好企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在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情况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促稳定,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国有企业经济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要把学习《若干规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有关文件和法规制度结合起来,与企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把握《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确保《若干规定》有效落实。国有企业要以完善企业相关制度为重点,增强贯彻落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情况的督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以完善考核机制为重点,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政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健全完善对国有企业人员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推动《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何建平书记最后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廉洁从业各项要求贯穿和落实到企业管理经营全过程;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以抓廉洁从业的工作实效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于大江主任在主持中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在工作中带头体现“三个到位”:一是要在思想上体现认识到位,把学习贯彻《若干规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深化认识的同时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二是要在机制上体现措施到位,按照《若干规定》要求,从制度、流程上认真梳理,把廉洁从业要求落实到企业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防止和杜绝违法违纪的事情发生;三是要在行动上体现落实到位,带头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作为民主生活会、年终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并逐步把贯彻执行《若干规定》情况,逐级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内容。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的责任。制定统计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省基本统计制度,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省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省及省辖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省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对省辖市政府以及省级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巡查、对县(市、区)统计工作的统计督查和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监审,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省情省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省情省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基本状况的统计调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省性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省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八)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建立并管理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及运行规则,指导全省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和有关统计资料的交换工作。
(十二)协助地方管理省辖市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三)承办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行政法规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它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也是党的政策和主张的体现。因此,党有义务、有责任领导全国人民忠实地严肃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各项法规,共产党员必须模范地带头执行。同时,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的实行又具有强制性和极大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犯。共产党员是人民的一部分,当然也不能例外。如果党组织和党员可以不遵守、不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那就等于党违背了自己的主张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党章专门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所有党员和党组织,只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而没有也不应当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尤其在当前,越是改革开放,越是发展市场经济,共产党员越要增强法律和法制观念,做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这是因为:党的性质和党员的先进性,决定了广大党员要比普通公民更严格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要求党员要争当遵守法律的模范;在国家机关担任公职的党员更要知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
人事部经理负责全面主持本部的劳资、人事方面的管理工作,受总经理的委托,行使对公司劳动人事工作指导、指挥、监督、管理的权力,并承担执行公司各项规程、工作指令的义务。
一、人事部经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本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营销、计划、财务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3、负责组织《劳动法》及地方政府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4、负责组织公司人事、劳资统计、劳动纪律等有关管理制度的拟定、修改、补充、实施和考核评比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的员工工作标准;
6、负责合理配置工作岗位。组织劳动定额编制,做好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定编工作,结合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劳动额的控制、分析、修订、补充,确保劳动定额的合理化和准确性,杜绝劳动力的浪费;
7、负责编制年、季、月度劳动力平衡计划和工资计划。抓好劳动力调配的基础管理工作,严格实行岗位调令制度,抓好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安排;
8、组织建立和健全人事、劳资统计核算标准。定期编制劳资、人事统计报表,及时择写劳动力利用、劳动报酬统计分析报告;
9、负责抓好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严格考勤制度,定期检查劳动纪律;
10、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的招聘、录用、合同签订、建档、辞退、考勤、差假、调动、考核、考查、推荐等劳动人事系列化基础管理工作;
11、负责核定各岗位的工资标准。认真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对日常工资、加班工资的报批和审核工作;
12、负责组织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定额拟定、修改、补充、审批、实施工作;
13、配合做劳动安全教育,参与员工作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14、组织培训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各部门做好专业技术培训教育组织工作;
15、有权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
16、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部经理岗位要求如下: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劳动人事管理知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2、熟悉 国家劳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章程、各方针、政策;
3、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团结下属,既严格管理又讲究工作方法;
4、擅长做认真细致的思想工作。
1.怎样才能做好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贯彻实施工...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情况 国家的法律和各项行政法规是在党的领导下,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它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也是党的政策和主张的体现。因此,党有义务、有责任领导全国人民忠实地严肃地...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1.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2、《城镇...
1.国家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的规定有哪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开工项目管理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新开工项目过多,特别是一些项目开工建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1.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2、《城镇...
1.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有着怎样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
1.如何做好2016夏季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安全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编制计划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健全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上的职责。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
1.消防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消防的法律法规有如下几种: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和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编写,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2、《城镇燃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