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以下简称“《执行和解规定》”)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的和解协议。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达成以物抵债和解协议的情形屡见不鲜,但以物抵债和解协议有可能存在恶意串通而逃避债务的情形,可能侵害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相关法规对当事人私下达......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
2月23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和解规定》),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始施行。《执行和解规定》共20个条文,重点解决以下五方面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明确不得依据和解协议出具以物抵债裁定,这样规定的主要理由是:一方面,执行和解协议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允许人民法院依据和解协议出具以物抵债裁定,无异于强制执行和解协议;另一方面,以物抵债裁定可以直接导致物权变动,很容易损害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践中此类纠纷已经屡见不鲜,司法解释应当积极予以回应。同时新......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了执行和解制度。从其表述看,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只要(1)在执行中;(2)双方自愿达成且签名盖章;(3)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即可构成执...
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案件状态显示: 已结是表示本次执行程序已经终结。 执行中是指通过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并启动了执行程序,执行工作处于执行程序的运行中,尚未执行终结。 扩展资料: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作者|唐青林 李舒 吴志强来源|法客帝国裁判要旨:根据《民诉法》及《民诉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担保应当具备的要件:第一,担保人要向执行法院而不是向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第二,该执行担保不但要取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还应得到执行法院的批准;第三...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导读:2018年2月23日上午10点,最高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执行和解、执行担保和仲裁裁决执行三个司法解释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出席嘉宾: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晋山、何东宁、周翔。主持...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企业破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依据这一规定,无论法院是直接裁定和解还是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裁定和解,担保债权的权利人均可以行使其权利。该权利行使的内容应当...
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外和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因达成和解而撤回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执行一审判决。并且,诉讼外和解协议中排除一方强制执行申请权的约定有悖公平正义,应当无效。 案情 原告王*红为与被告顾*阳买卖合同诉至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