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没有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起因无争议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协商解决,这种处理方式就是大家常说的“私了”。如果一方在“私了”后反悔,并将另一方告上法庭,法院会如何判决?近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法官说法:
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人身伤害,如果当事人对与肇事者达成的“私了”协议的内容存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自愿达成的赔偿协议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应当自觉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法律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若不存在以上三个方面的条件,应当认定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签订协议的行为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协议的内容应受法律保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当事人应受赔偿协议的约束,不得随意反悔。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