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妹于是南海某家具厂员工。公司规定员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罗小妹生前租住在出租屋。
一审法院:罗小妹选择到离公司近的同事家中午休,符合常理,属下班途中,应认定为工伤
二审法院:公司认为罗小妹下班回同事家的途中不能认定为下班途中,是对法规条文的狭隘理解
高院裁定:罗小妹为方便下午上班,下班后选择到离工作单位较近的同事家中休息,属于“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的其他合理路线。
来源:劳动法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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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规则:上下班途中的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必须是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下班后前往同事家聚餐的活动亦并非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必须的...
陆某因家中有事,决定向所在公司请假1天。当天,陆某骑摩托车到公司递交书面请假条,经工段组组长批准、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离开公司回家,不料途中与一卡车相撞。受伤后的陆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陆某的亲属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工伤认定,可公司认为陆某的...
宋公明是山西某煤业有限公司职工。2017年4月4日下午17时下班后,宋公明和同事马小富、原小朋一起乘坐刘小仁驾驶的汽车回家,路上在餐厅吃饭并饮酒,饭后绕道去接宋公明侄子薛子涵后,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宋公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事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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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早退发生事故,申请工伤未获支持是否下班途中,各方理解迥然不同 接到东莞社保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郭佳怡不服,于2015年11月11日来到东莞市第一法院,以自己及两个女儿为原告,一纸行政诉讼状,将东莞社保局告上法庭,同时将食品...
昨天,国庆假期就正式结束了。最后一天返程的路上不小心发生车祸受伤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那么,问题来了:国庆最后一天回公司的路上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基本案情:张某某之夫潘甲系某公司员工。2011年10月1日至7日,某公...
胡老四在东莞某食品公司处任保安一职。2015年7月28日,胡老四上中班,中班的工作时间为15时至23时。当天晚上约22时25分许,胡老四在未征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骑自行车从公司离开,在路上与一辆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交警部门认...
导读:职工朱某放假回100多公里外的老家休息后,为了第二天能准时上班,在提前一天回单位的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后被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局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