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法定婚假如下: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附和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
难道还有婚假结束后再用周末补回来的?那就不是婚假了 婚假结束后假日照常休息 婚假期间有假日的一般包含在内 但这也看单位 他说包含就包含 说不含就不含 不服不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
难道还有婚假结束后再用周末补回来的?那就不是婚假了 婚假结束后假日照常休息 婚假期间有假日的一般包含在内 但这也看单位 他说包含就包含 说不含就不含 不服不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
1、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来看,婚假应包括周末在内的。 2、《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3、婚假虽然也是国家统一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