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意取得。 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分权人将其占有的动产或者错误登记在其名义下的不动产让给善意第三人或者为善意第三人设定他物权,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善意第三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动产或者不动产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制度。 善意取得的物权法...
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来源:《人民司法》作者:肖大明;作者单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判要旨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审判中有三个重要环节,一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受侵害的第三人与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下的原所有权人竞合时,第三人主张权利...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物权人有权追回。所谓无权是指当事人无处分财产的权利,所谓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包括财产的转让、赠与、设立担保等等。典型的无权处分行为就是,当事人将他人之物出售给第三人的行为。 ...
善意占有 善意占有,是无权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有的权利而为的占有。在善意占有中,根据占有人有无过失为标准,还可以再分为过失占有与无过失占有,但严格来说,只有不知自己无占有的权利且无重大过失者,方构成善...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
物权变动立法诸理论问题在我们所处的现今时代,物权已然由静的状态中走了出来,且日趋价值化与流动化,于是财产的流转与利用变得极其频繁和重要,为一国经济发展所依存。故而,在整个物权制度的体系里,物权变动之地位日益凸现。在如此情形下,物权变动理论上...
鲁法案例【2021】376基本案情2021年1月27日,巩某玲以王某刚名义并作为共有人与张某芳、淄博某房地产公司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一份。合同载明:甲方(卖方)王某刚,乙方(买方)张某芳,丙方(居间方)淄博某房地产公司。甲方愿意以人民币壹...
什么是留置权成立要件一、留置权成立要件1.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1)留置权的主体为债权人:A.担保法/合同法规定留置权的主体为保管合同/运输合同/承揽合同/行纪合同等债权人;B.物权法不限制债的发生原因,任何债权人均可成为留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