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案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盗窃案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不起诉改不起诉,是整个刑诉法修正过程中,争取不起诉的重要保障。如何争取?二律师通过总结过往案例,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留取证据对于不起诉或者起诉后对方回避的,要留下有利证据,详细列举:证据一:涉嫌
盗窃罪的,要让在逃犯采集涉案的身份证明信息(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据二:责任比例参照自愿协商(如8成或9成,更高不予起诉,不予起诉的主要是被查清骗取资金情况);证据三:涉嫌盗窃罪的,要留取与当事人谈话的记录;证据四:涉嫌盗窃罪的,要留取与当事人谈话或查明案情的视频证据;2、取得当事人同意对方对于查清案情的问题,一方面向人民检察院表明身份,表示愿意接受调查,检察院同意起诉;一方面以涉嫌盗窃罪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同意起诉,双方就涉案物品及受骗金额达成民事权利义务关系。3、转移财产犯罪是现实问题,尤其在这个信息化社会,因此不能用常识来认定盗窃,要以能否转移为条件。
如果转移的目的性,是为了以赌博等骗取公安机关财物,构成
赌博罪,犯罪对象不是刑法第234条的
诈骗罪,而是非法持有非法提供公私财物罪,这种情况如果其行为已满七年以上,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构成犯罪。如果是行为人自己积极转移,经抢劫(抢夺)、盗窃(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并取得抢劫、盗窃所得的,构成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犯罪。如果是转移的情况,是为了逃避追诉,数额小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4、撤销案件申请侦查机关侦查发现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在经公安机关局侦查后撤销案件,撤销案件申请归侦查机关所管,依照法律规定行使侦查权,这是行使侦查权的一种途径。
具体可以向检察院、公安机关局申请撤销案件,表现为:一方面可以表明确是主观不实,其另外的同案人、担保人、证人等有不法行为的,负连带责任;另一方面确认行为与被害人或受害人一方实际取得的受骗金额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甚至有其他情节;或者表明出具某某通知书的行为真实发生,那么也构成盗窃罪的一种情节。这个需要和检察院协商,也可能要具体看办案机关的证据材料。案件已发生,不同对待,对方实行数额上诉、不上诉均可,撤销案件申请只能申请不予起诉;如果对方提出上诉,并愿意认罪、偿还受骗数额、暂缓刑事处罚、退还财物等,可作为应对诉讼的一种方式。5、上诉原因上诉主要是对证据本身质疑,证据存在矛盾,不能排除对方当事人有错;对方有过错;公安机关机制不对。6、转移财产问题后果较多,有转移非法财物、有转移尚未查。
盗窃罪怎么能让检察院不起诉
盗窃罪怎么能让检察院不起诉呢,检察院就让案子不起诉,他就以案情轻微,原告败诉,而不起诉的原因,不就是如果不起诉不准立案吗,怎么会是谁定案的问题,而且也不见得是出钱让刑事立案的律师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刑事过失的问题,这个完全是没有依据的,当然你如果说是真正原告被法院定义为过失致人死亡的案子,我觉得你就算告也多半告不赢,除非你的证据和认定都很关键,也就是说你的证据比较充分,那么这个案子,你直接判刑就是了。具体到怎么定位检察院不起诉,那就看你怎么样说了,现在律师这么赚钱,去法院,法院自然也不会让你多花钱的当初实习的时候,就在检察院当过一段时间。定罪问题,全检察院都一样。刚看到你是检察院的,我就知道已经完事儿了。那段时间,所有的检察院法院都不满意,毕竟那么多有罪的,新入职公务员的,算上没考上的,最多再分到其中的一两个岗位上,工资和地位也不会好太多。政府不给立案,除非你的相关证据够充分,你的经济能力满足立案要求。
其实也没啥,公检法的证据要求高吧,你这事也不涉及枪支啊,所以就在你一个案子上找差距,真心是个无聊的事情。是的,我看到的最高人民法院也这么规定。是原告一方不起诉的问题。一般程序是起诉--》再审--》判决--》执行不过自己还是要好好掂量掂量。毕竟除了主观问题,最重要的客观事实问题在这个案子里确实非常重要。
盗窃罪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
盗窃罪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吗?起诉与不起诉的区别在哪里?起诉与不起诉处罚等同吗?欢迎网友们提出关于这些问题的疑问,为此专门邀请了安徽律师黄玉清律师为大家解答!刑法第257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税款或者滞纳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税款或者滞纳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观上看,可能有不实陈述、重大遗漏、遗失等情节。根据刑法第257条的规定,正当理由只要能够证明,刑罚没有被限制在三个月内,是可以不起诉的。
但是案情较复杂或者涉嫌财产犯罪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起诉之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判决在三年以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财产犯罪和重大遗失、盗窃、抢劫、诈骗罪一律按三年以上罚金刑罚处罚。处罚较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取保候审的不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的不起诉。
涉案财物没有进行定性、没有发生实际损失的,不起诉。涉案财物实际被毁坏的,申请执行保全,冻结后当场拒不执行处罚的,应当执行处罚,对处罚数额较大的,还可以按数额较大的处罚。以上就是涉及到律师和检察官的权限及权责问题。就我国目前的执法制度而言,其实在刑事诉讼中,政府机关有着非常严格的监督检查制度,而且政府对法律、判决和裁定,有着强大的执行力度,因此法律也有明确的处罚条例,用违法来处罚一个人,基本上不可能,但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政府在处罚裁定结果公布后,其实通过程序来做裁量就比较宽松了,这是其一。
但对于来自法院的判决和生效法律文书,除非当时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的人,有明确身份的人,否则在法律层面一律不能做出不起诉的结论。其二,对于普通的纳税人,当时的税务机关在判决后,负有明确身份的人,才有权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不予追究法律责任,而不能将纳税人纳税所得等不予追究法律责任等同于处罚。所以对于普通的纳税人来说,面对检察院的不起诉,要看“是不是符合起诉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条件是否合法”,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前提下,那么检察院就起诉,否则都不予起诉。还有,绝大多数纳税人通过正规的途径缴纳了税款,所以不属于构成偷税。或者说此时纳税人存在非因偶然事件实施税款少缴的情形,此时如果纳税人存在非因偶然事件实施偷税情形的,应该构成
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条件,主要针对纳税人偷税的数额,此处数额是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