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告恶意诉讼
怎么告恶意诉讼?诉讼只能对单一的事实而言,而关键的是证据链证明,这个证据链要想证明是恶意,那么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如果对方不配合,那么将会进入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起诉,如果胜诉将会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如果败诉将会进入失信行为执行阶段。一旦恶意事实成立,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尤其是进入执行阶段时,其作为借款人,甚至企业资产的查封、冻结等责任均由借款人承担,恶意诉讼有违职业道德,是诉讼员的职业道德败坏,是违法的,极大的损害了一个职业律师的职业利益。违法事由:1、因行使职权而遭受损害,需承担侵权责任;2、证明自己知情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债权债务法律文书,出卖人同意出卖的公证书等;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行使委托代理权而遭受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委托代理的,承担赔偿责任;5、其他因未提供必要的证据而遭受损害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6、败诉的行为致使法院要求补偿的,需承担侵权责任;7、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止借款或者损害证人证言的,需承担赔偿责任;8、以暴力、威胁方法阻止他人正当合法取得利益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9、伪造债权债务凭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承担民事责任。恶意诉讼,你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书需要由一名从事法律工作8年以上的律师或专业律师出具,用人单位要求公司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出具申请书,要求提供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上述复印件,则不能承担恶意诉讼的审查义务。案件发生后,律师对案件事实及主要证据有什么态度?是否接受庭审,要求代为举证;庭审中是否引用对方证人的证言?要求律师说明事实;是否对借款条件、办理借款手续、案件证据事实、来源、关系、借款内容的真实性、性质、使用情况、还款方式、借款时间、利息、要求借款人归还利息的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是否接受专业的笔录审查义务;是否接受证人代理人出庭?有无义务说明;有无证据必须归还的义务;书面材料有无义务归还的义务,无有义务说明书面材料的义务,但应提供能够佐证案件事实的证据证明其真实性。
如果你所在律所律师没有出具书面答辩状,律师这样做是不妥的,这个案件需要律师出具书面答辩状,否则不能成为做恶意诉讼事实。我方是否可以撤销对方的行为?有无其他损害,例如行政法规的罚款处罚。
关于恶意诉讼
关于恶意诉讼,你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判断一下公司是否知情,关系到财产分配和诉讼人选(若有其他法院执行局或税务部门通知被告到法院经过初步调查后查出执行法院与本案本案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联系,则对方拒不出庭应该是恶意诉讼行为,你可以用合理的方式找到法院执行局或税务部门帮助提供被告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证据),若知情,则不符合恶意诉讼行为;第二,若以其他执行程序方式或超过诉讼时效,被告拒不出庭等于是认为本案受法律保护,而你最终要的结果是解除本案债权债务关系,则不符合恶意诉讼的条件;第三,若不涉及到恶意诉讼,或其他要求判决或执行时限是否延长、拒不执行是否直接导致本案被告被执行,则在实践中,仍存在恶意诉讼现象,需要随机应变。本人认为,恶意诉讼行为需要其他非恶意诉讼行为作为不法借口,例如追查债务人查封被告财产的证据,恶意诉讼被告不履行判决的证据等,在将一方无法有效执行一方债务的情况下,寻找第三方诉讼方协助清偿债务,而不是一味以恶意诉讼为由起诉,其目的不是达到借刀杀人的目的,并且法院不是告诉各方,应该根据情况判决,这样的争取方式,更加健康;第四,恶意诉讼,且导致被告拒不执行而将司法拘留或移送公安(司法拘留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为两个月,对于恶意诉讼,这一期限可以将变更,若被告不在乎恶意诉讼拘留等,并且有第三方并且有诉讼必要的,司法拘留无论在判决下达到一年还是一年五个月,都无法轻易起诉被告),有法院(公安局)的执行局、税务机关、执行人员回复或通知被告出庭的,应由司法拘留加上其他部门审查送达通知,使被告出庭应具备的审查条件。
什么是恶意诉讼
什么是恶意诉讼在行政诉讼中,政府规章对政府强制执行行为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即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强制执行的行为应当对上级行政机关加以制止,在同级作出一致的决定,并公告全社会,确定履行期限,否则加重刑罚以及责任。但是,如果涉及公司、个人等法人的进行恶意诉讼,现实中很难区分。也就是说,公司、个人可以针对执行法院判决的过程中有罪或无罪的特殊诉讼事由提起抗诉或抗诉请求确认或撤销行政机关执行的真实性。但在行政案件中,被告人的进行恶意诉讼行为一般都存在于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是一般与行政机关相关的恶意诉讼。
如被告人恶意诉讼构成
盗窃罪,与你发生购物纠纷时对方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行政机关欠你一笔钱的,那么可以以不当得利判处侵权损害赔偿金;行政机关因未缴纳税款对你实施了罚款行为,那么可以以侵犯公民财产罪判处罚款;行政机关在因阻碍国家依法有关事项执行而对你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时,可以以阻碍执行罪判处刑罚。第二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的恶意诉讼。如被告人对你的报案不予受理,那么你可以以拘留证据不足提起抗诉等,来协商和解。第三是公司、个人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你不能因为你对某个公司、个人恶意诉讼行为构成了行政诉讼被告人,而因为某个公司、个人在相关法律中,已经将相关责任限制了,而请求相关法院撤销判决、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予以制止的。
如何认定恶意诉讼行为恶意诉讼的主要行为是执行强制措施。所谓强制措施,一般是指对强制措施相关的一切诉讼活动进行强制。根据中国人民法院诉讼资产处理条例(法释[2007]2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对于行政相对人死亡、在诉讼过程中不提供生活来源、被执行人有财产不履行执行义务、被执行人财产确实不足以执行法院强制措施、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财产处置义务的人(不包括被告人和法定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处理其执行能力。这类人民法院执行措施中,最重要的就是必须强制执行生产资料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因此,无论是恶意诉讼还是其他的一般诉讼,对于生产资料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司法确认都要对生产资料所有权人加以强制执行。
生产资料不仅仅指商品,还包括生产资料所有权和生产资料的全部、重要部分。比如,某企业如果遇到恶意诉讼或其他一般诉讼,没有其他的财产可供执行,如生产资料所有权,那么就需要追偿借款利息等。生产资料一般包括物质生产资料和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一般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判决或裁定后,有些知识产权会依法确定所有权。物质生产资料可以是自然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