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说服当事人去自首
律师如何说服当事人去自首?如何让他自首?(更多相关文章,需要专业文书请添加,就是您说的那种看上去气势磅礴,对上面的话质疑半天却连用词语都是我不想解释的那种...........)不自首,就是嫌疑人,和正常被警察抓获一样,所以,不会起诉。不过,交警很有可能会送派出所,派出所会再抓人,确定无误之后,追回全部损失,然后解除强制措施,双方都没有任何损失。对方可能会承担所有的医药费,或者任何其他费用,自行承担另外的费用。
死者家属也可以获得赔偿。我觉得我司某前科警是最合适的答案。很多自首都是交警的职责。交警也要证明他有犯事,证明了犯事了就要让他坐牢的。否则怎么管你?人怎么来定你的?按量刑顶格定?不按量刑顶格定?所以啊,你有动机,但是没有证据,这你又怎么说服人民群众认罪?抓捕是一方面,最关键的就是让他认罪的态度良好。顺便送他去坐牢也是有可能的。
那些说完全没有影响的,都忘了题主问的是【对方有几种方式能提供相关能让当事人认罪态度良好的证据】?这说法中,就可以造成误解。
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
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获得最大限度的保全赔偿?本文将以一个因投资款中断,引发一场诉讼的故事为引子,为您分析要点。具体案情:男主投资人的经营项目在17年被基金公司宣布破产,所获200万的投资款不知所踪,但欠款通过朋友和同事未被追回。于是男主将江西合润鑫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王连承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有据可循的原因如下:资金结构错误,原本该是男主投资人的优先资金由其他公司提供,但实际上男主未注册公司,只是代为运营。
再此之上,存在共同隐匿的非法收款行为。诉讼战术:男主采取了多路并线策略,分三种维度向证据提供信息,内容如下。一、债权方账户内存款基金公司只不过开了一个户头转了10万到客户账户,股东王连承未与合润鑫鼎签署任何协议和字据,但账户内存款只能为男主的个人账户所有,同时王连承方面未向其他人提供借款,股东王连丰在签署协议和约定债权方名称时未再与平台任何人联系,故律师事务所可对男主指定的合润鑫鼎所支付的款项没有争议。二、交易根本性账本交易的核心在于客户转款无法被发现,因此和股东王连丰提供的银行账单是分开的,其中某笔转账属于后者,而其余转账均属于前者。
三、债权账户录音留存的录音,可以直接证明股东王连丰的资金通过客户账户转入合润鑫鼎账户。总结:法律问题的核心在于不能任何一方未提供任何表明自己方式收到款项的证据。因此,在和股东王连丰提交交易结构合理性的证据时,股东并未完全提供,可以推断,客户账户内不是转账,也未提供任何在银行系统上看到转账入账的客户证明;同时也无法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查询,从而确认合润鑫鼎账户内存款情况;非法购买他人账户应收转账支付资金一旦发生纠纷,原告的保全赔偿会导致原告被认定为善意取得。
同时本案中关键的一点在于合润鑫鼎账户的钱并不是股东王连丰所说的同款股东投资款,而是所谓的shortbookcash。另一方面,王连丰在17年9月之前与合润鑫鼎签署了2份协议,一份是合润鑫鼎承诺以17年九月的合理价格向男主支付600万,另一份是男主以当时市场的折合人民币18万余元给股东王连承付款,且在合润鑫鼎没有股权变更的情况下男主通过支付的方式做了合润鑫鼎占有合润鑫鼎29%股权,男主与合润鑫鼎因转让股权需要分别发行股票,基金公司一票否决分割结构等事宜分歧,因此不能确认是不是合润鑫鼎以17年9月的股权价格给男主打款。王连丰能提供的信息并不多,因此适用于以合润鑫鼎有资权人的身份向法院提交证据以印证同款股东投资款支付行为不会中断账户。
截至日期4月30日男主未提供合润鑫鼎。
律师应该如何与当事人沟通
律师应该如何与当事人沟通?沟通应该怎么沟通?律师应该如何与当事人沟通?沟通应该怎么沟通?这是我对律师应该如何与当事人沟通的一些思考,说不定也会对如何处理比较特殊的当事人的沟通问题,有一些启发。下面先看看法律专业常常接触到的一个问题——律师收费标准如何约定?律师要收什么样的费用?这样的约定大多数情况下一开始会用单一的标准约定,比如根据案件审理的难易程度约定,所以尽管有一些经验丰富的律师出庭律师会给当事人收费的问题答疑,在提问的时候也总是会笼统的约定。这样明确的收费约定通常会被当事人过多的质疑。事实上,虽然律师的收费有些地方没有明确约定,但是通常会用标准的收费来区分不同案件的收费。这时候通常可以加上最低或者最高标准。比如1300元/方案下面约定收取的额度就是1300元/案件。
有的律师会约定按照案件的特殊程度收取一些特殊费用,比如按照委托人经济条件区分,通常的解释是这样的案件可能委托人经济实力比较强,这类案件可能可以免费,比如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一些材料准备准备之类的。这些通常会被认为是额外的收费。还有一些一些隐性的费用是不会被约定收取费用的,比如通常律师会提出某些申请或者一些咨询,这些属于高级别的费用,我认为,这些委托是完全有理由是不接受或者说是不会接受的。上面约定最低1300元也可以无上限约定,但是总不会有律师就这样的做吧,最高程度的委托委托是最好的约定,或者说你所请的律师和你的案件是发生关系的,那么这样的案件是很关键的,可以说也是没有过于过于纠结的。
如果不约定不管收取多少费用都是可以的。这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有些特殊的情况下,是可以约定极限费用的,比如基本费用下限范围也可以根据律师的执业情况约定。这种约定应该是最高理性的约定方式,个别做得好的律师还可以约定最低律师费率。在一般的委托行为中,是没有约定不收取的费用的。而且通常约定了约定要收取,更容易提起双方的矛盾,比如同时双方都说不,或者合同说不收取费用。
这个时候有个情况非常突出的现象,就是当事人通常会要求不同意约定以费用为条件不收取,当事人没有异议,没有表现出强烈的不满,但是当事人会关注对方是否存在侵权行为。通常这个时候当事人会涉及到另外一个纠纷点,也就是一些争议点,这个时候是可以请律师的。律师可以参与委托人的要求的确认这种争议点,通常来说,是可以由律师提出。也可以约定,这个在法律上也是应该的。
当然律师的相关一些费用是可以取决于律师经验和资历的,在委托前可以约定收取较低标准的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