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成立应急预案工作小组;
2004年1月,召开了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工作会议;
2005年1月26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国务院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同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2006年1月6日,国务院受权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受权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1月10日起,国务院授权新华社陆续摘要播发五件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九件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2006年6月1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1 总则 1.1目的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
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1.3.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地方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根据国务院指示,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三)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1.1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国家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国家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成 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治沙、计资、机关服务、宣传等司局负责人。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1.2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家林业局治沙办),由荒漠化管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国家林业局各相关司局和局调查规划院、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的副司长(副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3赴现场工作组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赴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工作组由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等人员组成。
2.1.4专家咨询组国家林业局已经成立了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对荒漠化防治工作的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论证。在处置重、特大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要更加重视并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
2.2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其职责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国务院林业、气象、农业、环保、民政、卫生、交通、民航、铁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2.2.1气象局。
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2.2.2农业部。
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2.2.3环保总局。
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2.2.4民政部。
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2.2.5卫生部。
在灾害造**员伤亡时,负责协调落实救灾医疗物品,协助解决医疗资源,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2.2.6交通部。
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2.2.7 民航总局。
组织制订民航运输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民航运输安全。2.2.8 铁道部。
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2.3 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省、地、县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成员由林业、气象、环保、民政、农业、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
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3 预警和监测机制3.1预警预报3.1.1每年年初,由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联合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
3.1.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
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对危险化学品、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等应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六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国务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7.3 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积极建立与国际应急机构的联系,组织参加国际救援活动,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
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
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
1.国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 省级总体应急预案 1.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 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4.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5. 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有那些 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2. 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3. 部门规...
1.应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
1.医院停电应急预案出自什么规定 医院停电应急预案一 制定目的为应对医院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法律法规有那些 涉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1.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2. 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3. 部门规...
1.我国在反恐、处突及其他法制、法治方面所有永远亟待解决的问题 处突维稳是国家运用军事力量的重要方式,也是武警部队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的基本实践。认识和把握处突反恐中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充分发挥其作战功能和服务保证作用,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原发布者:WL课件库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一、建立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及预防、应急措施1.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项目部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员工的生命与客户的财产安全,保证客户订单生产的正常运行,维护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