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权架构设置的常规模式

2023-06-06 14:49发布

股份公司股权架构设置的常规模式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新设还是由有限公司改制而来,通常而言,其股权架构设置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处理。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必须说明的一点是,股份公司的“原始股东”有不同于有限公司的特殊称谓,即“发起人”。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由此可见,设立或者改制股份公司,首先必须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

二、股权比例设置的基本原则。

1、大股东控制原则。

一般而言,公司发起创始人希望掌控公司的日常运营和决策。但股份公司普遍股权分散,尤其是在持续的融资过程中,股份将会逐步稀释。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由此可见,对于实际控制问题,一般会涉及两个比较关键的持股比例问题:

(1)持股51%:因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此处虽然规定为“出席会议的”,但为确保决议有效通过,作为实际控制人,一般持股要在51%以上。

(2)持股67%:即持股三分之二以上。因为对于公司重大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通过,“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此,如果发起创始人意欲掌控股份公司全部经营决策活动,其持股比例应高于三分之二(绝对控股),或者至少高于二分之一(相对控股)。

2、小股东发言原则。

该原则是对于小股东而言的,即当小股东持有(或合计持有)相应比例的表决权时,其可以提出相应要求:

(1)持股10%的股东享有会议召开请求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股东大会。

(2)持股3%的股东享有提案权: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三、持股主体的一般安排。

对于股份公司而言,其持股主体一般为创始发起人、外部投资人和员工持股主体。对于创始发起人无需多言,主要要讲一下外部投资人的引入和员工持股主体设置问题。

1、外部投资人的引入。

外部投资人有多种类型,有一般的自然人和法人,也有专业的投资机构如PE、VC等。

(1)入股方式:

可以肯定的是,外部投资人的引入,一般均采用增资扩股方式进行,而非股权转让。理由是,股权转让相当于原始股东“套现”,投资人投入的资金未用于公司运营,而是落入原始股东的口袋,外部投资人当然不愿意这样。

(2)公司估值:

一般外部投资人入股公司均是采用“溢价入股”方式,即按双方商定的公司估值来计算投入资金及所占股权比例。

2、员工持股主体设置。

员工对股份公司持股分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两种方式。其中,直接持股是指以员工个人名义直接在股份公司持股;而间接持股则是指员工通过持有其他主体(其他主体持有股份公司股权)股权的方式间接持有股份公司的股权。

员工所持股权的来源,可以是创始人股东转让,也可以是员工持股主体增资入股方式取得,视公司情况而定。

通常而言,通过特殊设立的公司,来安排员工间接持股的模式较为普遍。一般做法是核心员工出资设立一个特殊目的公司,通过受让原始股东股权或对股份公司增资扩股,使该特殊设立的公司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

四、需要注意的特别问题。

1、发起人的限售期。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净资产

如果采用有限公司改制方式,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一般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否则需要履行相关减资程序。

来源:法务部

声明

本平台所推送内容除署名外均来自于网络,仅供学术探讨和信息共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

    关于私募交易架构与核心条款设计解析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1-24 14:16

    一、私募交易架构私募股权投资的交易架构是企业最优先考虑的问题,甚至可以考虑在估值之前。某些架构已经决定了企业未来在资本市场的归宿,如果企业最初在选择私募交易架构时选择不当或者后来中途变卦,把架构推倒重来的代价是惨重的,不仅要花费数十万元人民...

    为什么你所知道的“1%股权控股100%的模式”都是在收智商税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1-17 14:40

    来源:法务之家,作者:齐精智律师王健林曾经说过什么清华北大,不如胆子大;什么哈佛耶鲁,不如自己敢闯!,中国中小企业主时时刻刻处在充分竞争的商业环境中,为了生存、为了发展不得不拼尽全力,资金上加杠杆,法律上也要加杠杆,比如:1%股权控股100...

    一文读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后管理!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1-14 11:39

    1投后管理的必要性投后管理是整个股权投资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投后监管和提供增值服务两部分。1.把控风险投后部门所需要把控的不仅包括了基金的经营风险,也涵盖了已投企业在经营环境和市场大趋势不断变化下,周遭各因素带来的不确定性。此时投...

    股权激励,老板最喜欢问的12个问题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0:59

     现在归纳出十二个经典问题,以供企业家朋友参考。  问题一:什么是股权激励?  法律定义: 股权激励是将公司股权或股权的收益权以某种方式授予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形成权利和义务相互匹配的所有权、收益权、控制权关系,从而激励...

    房地产私募基金(房地产私募基金备案)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10:05

    从基本的组织结构来看,房地产私募基金和传统的Pre-IPO类的私募股权基金类似,均以架构上最为灵活、成本上最为经济的有限合伙制为主。但是,除星浩资本等极少数具有相当品牌效应和规模的基金外,市场上现存的大部分房地产私募基金仍存留不少信托特色,...

    关于公司融资股权问题

    来源:公司法 时间:2022-03-15 14:10

    许多高成长性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创始人都会进行多种形式、多轮次的股权融资,由于在引进资金时,创始人手中的股权也会被一而再再而三的稀释,有些甚至会失去公司的控股权。 对公司创始人而言,失去控股权并不可怕,...

    海外上市之VIE构架浅析(超级解读!)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4:49

    一、VIE的内涵基于国内产业政策对于外资的限制,互联网、传媒、教育等企业纷纷采取VIE模式绕开法律监管,实现境外上市、获得境外资本的投资。所谓VIE模式(VariableInterest Entity,直译为可变利益实体),即VIE结构,在...

    中国私募股权基金在境外投资中的作用、风险及法律障碍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1-20 11:47

    私募股权基金在境外投资中的作用 私募股权可能带来的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主体的法律障碍  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普遍规模偏小,所持有的资金无法满足大宗海外并购交易,其原因之一就是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很多资金尚不被允许投资私募股权投资...

    在合伙企业设立初期怎么签订合伙协议呢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2:56

    在合伙企业设立初期如何签订合伙协议 1、合作背景 合伙背景很容易被忽略,但这恰恰是最基础。阐述合作背景,是对合伙人之间据以合作的资源整合分析,是合伙人之间各自的角色定位和对项目的贡献的梳理过程。 2、创业项目概述 创业项目是合伙事业的载体...

    股权架构设计:这些你必须知道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1-20 13:56

    都是股权惹的祸千万别跟最好的朋友合伙开公司。这是由佟大为饰演《中国合伙人》王阳说出的经典台词。如果你以为这只是电影中一个笑料那就太天真了。曾风光无限的千夜旅游曾于获得中关村兴业的1000万投资,市场估值达到5000万却最终倒闭。而反思千夜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