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在网上立案离婚
如何在网上立案离婚?实践中,不少家庭不仅面临夫妻分居,还面临夫妻合同财产无法确认等问题。那么,如何解决,一次性把婚外财产查清呢?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五年了,夫妻二人经营着自己的小产权房,但夫妻双方并没有在婚姻存续期间办理合法手续登记离婚,五年间,张先生一直按离婚纠纷处理,并将房产按份分割,并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此五年的诉讼期间,法院对张先生提起民事诉讼,证实了张先生将房产登记在李女士名下,并没有证据证明登记在张先生名下。法院最终决定撤销张先生李女士已离婚的事实。依法,李女士不服上诉,法院驳回了上诉,张先生坚持其夫妻分居五年,没有证据证明,并向我们出具了离婚诉讼调解书,调解书上载明“张先生和李女士对涉案房产分割未约定的情况下,张先生是无权处分涉案房产的,一审判决和依法判决李女士返还张先生房产的,将视为同一个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均应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成立与生效。
”对此,我们认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有必要进行刑事程序的审查来查明涉案房产是否登记在李女士名下。首先,张先生夫妻分居五年,说明民事关系的生效经过了五年时间的抗辩期,在此期间,双方不仅没有签订书面协议,而且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存在一定的抗辩空间。第二,一审判决和依法判决李女士返还张先生房产的,均是同一个意思表示,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涉案房产应当认定为张先生所有。第三,李女士已提交该财产过户登记的材料,证明李女士登记在了张先生名下,理论上说,这房产已经成为张先生的财产,作为分割原则,应当一分为二,交归双方共有。
第四,我们认为,如果夫妻分居时间不超过五年,在夫妻分居五年内,夫妻双方因任何原因实际无法重新结婚的,在离婚时,李女士无权处分涉案房产,应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第二款第(五)项确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效。综上,我们认为,张先生李女士夫妻分居五年并非法律效力,张先生张先生在一审时没有证明涉案房产归自己名下,应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进行同意。
网上立案离婚案怎么立
网上立案离婚案怎么立案?离婚立案有哪些流程?网上立案离婚案怎么立案?离婚立案流程该如何开展?百晓川帮您梳理了网上立案离婚案流程,供大家参考。离婚立案流程1、案件受理公安机关接到案件后,核实离婚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不少于三名证人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则应先审查离婚案件的起诉状原件。2、立案审查公安机关审查离婚案件的基本情况,确定离婚案件的立案登记、审查原告提供的材料准确性后,依法出具并于一日内送达立案通知书、协助调查通知书和交接材料通知书。该部分案件受理,受理后,依照法律的规定,审查相关证据材料,给出处理意见。
3、立案一审案件先由一审法院审查,双方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可由上一级法院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案件由上一级法院进行一审的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开庭及调解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离婚。
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调解未成功的,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5、提交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依法组织庭审,开庭需要带哪些材料?本案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以及第一次开庭需要带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基本情况表格一份,报案回执一份。到庭应带哪些材料?(1)现场证据的证明材料(2)必要时带律师证,如果当事人不能出庭、不能到庭、不能证明身份或者未携带律师证的,应带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者夫妻双方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
如果律师在场的,也应该出具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证号。案情发生了变化,调解不成功怎么办?双方调解未成功,一方提出离婚,到期不办理离婚登记的,对方拒绝离婚的,应根据当事人的意愿,由双方协议离婚,或者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证收到,调解未成功怎么办?双方在协议离婚不成,达成起诉离婚意向,但是不想马上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可以先到民政局登记离婚,等达成离婚意向后,一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提前收到离婚登记的协议书,并到当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婚姻关系自起诉至一审法院之日起解除。离婚案件能不能诉讼?离婚案件一般在不影响当事人自身的生存权、健康权、财产权、继承权、监护权等的前提下,都可以采取诉讼程序。
只是在法律上,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有所不同。第一、从法律上讲,离婚案件不仅是感情确已破裂或者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的一方主动向另一方提出离婚,同时也是一方因为生活习惯、性格差异、思想观念、收入差距、财产差距等不和谐因素难以调和,导致难以继续生活而提。
离婚诉讼如何网上立案
离婚诉讼如何网上立案?离婚诉讼庭审过程中,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今天我们通过以下图文告诉你离婚诉讼如何网上立案。离婚诉讼如何网上立案一、咨询离婚案件受理时的流程需要携带的材料:①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及如:夫妻双方婚姻情况协议书;②近期以前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③电子证据:如:调解书、协议书、婚姻存续期间财产证明材料;④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判决书、调解书或调解书;⑤不动产产权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二、诉讼程序1、收集原告主张离婚、子女抚养等法律事实的证据,称之为“证据”,如果
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是婚后共同财产,则需要收集婚后共同财产相关的法律文书,称之为“财产分割文书”。
2、根据原告的主张,确定相应的诉讼主体。诉讼主体分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以及第三人。3、当原告诉讼期间就一个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确定一名代理人,称之为“诉讼代理人”,称之为“诉讼代理人”的原因是原告一般不会再提起第二次诉讼,但诉讼代理人在提起诉讼后可能再次担任离婚案件的被告,这期间往往是三天,并在诉讼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所提起的某些诉讼请求难以达到法院的判决结果,从而失去胜诉权。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主张离婚的,一般要求书面离婚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按照第三人处理。5、一方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中断期间,另一方不起诉的,诉讼时效中断;有过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6、新的起诉时效不受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可以中断后继续主张。7、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开始不久后就诉讼离婚,离婚原因往往都不清楚,夫妻双方一般不主张离婚,一方主张离婚,应告知其须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然诉讼离婚不予支持。8、离婚诉讼,新旧起诉期限、受理法院不同,需要考虑对方当事人一方未达到起诉期限应该主张离婚的诉讼请求。上述各项事实和证据要求均属于法定或约定的附随义务,因此,诉讼离婚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离婚诉讼的诉讼时效是自起诉时起计算两年。
诉讼时效的中断与重新计算均以起诉时效期间为准。诉讼时效,是指对一定案件或事项由于违法、抗辩不能,待法定期间届满后再行起诉,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一种制度。一般法院在审理夫妻财产分割案件时,只对夫妻一方起诉不履行或不实际履行,造成夫妻共同财产损失的一方,应予以起诉。如果夫妻一方坚持起诉的,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但是,诉讼离婚属于诉讼程序,诉讼程序中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