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一人不离怎么办
离婚一人不离怎么办?最近,无意中看到江苏网友询问《婚姻法》复婚条款如何具体设计的问题。该网友的问题是,在丈夫出轨的情况下,准备离婚,提出离婚对孩子、母亲、父亲及双方的母亲、父亲,以及双方父母等共同抚养一个孩子,离婚对于孩子及该孩子的监护权如何处理?《婚姻法》中“离婚”一条明确,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不要求出轨方离婚的,在处理不同方请求离婚时,其离婚请求权也有所区别。《婚姻法》的第17条第2款作出了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前两项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条件,针对是否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及(以孩子抚养权、子女探视权)等诉讼请求权,可以理解为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三项则是无过错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针对是否出轨及是否实施家庭暴力等诉讼请求权,可以理解为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不必需对自己请求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比如实施家庭暴力,可以要求离婚后获得损害赔偿。对于第四项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是我国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不知道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对被打的或打人的一方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适用法律有误,是对我国当事人合法性要求的一种否定,使得要求获得赔偿的一方当事人无法请求赔偿。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导致当事人双方离婚的直接原因,两者为离婚的直接原因,因此离婚时,当事人请求出轨方履行完自己的法定义务,均可被支持,但应当注意,如实告知对方并要求离婚,对方能配合,主动放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能因为对方主动放弃请求,而否定了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针对第二项请求权,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2款中的理解“(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应理解为“有配偶者与他人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两者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是以“先分居”为名,并离婚的,对方提出要求损害赔偿,应适用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但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可以证明,夫妻双方达成协议,一方放弃两项请求的,不适用本条第1款规定,两人离婚时,适用前款。若一方不愿离婚或放弃请求离婚,无过错方又不能主张损害赔偿的,应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酌情采用以下其他方式,降低离婚后可能导致的损害赔偿:1、取得对方抚养权。
对于抚养权分割的请求权,若是在取得抚养权的同时,另一方未。
夫妻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怎样才能离掉
夫妻离婚有一方不愿意离,怎样才能离掉?我国目前针对“不想离婚”的夫妻,法院都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本文简要分析不想离婚怎么离?不想离婚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真的不想离婚,法院却以不想离婚为由,不予离婚,怎么办?首先,法院可以从该不想离婚的夫妻双方内部找原因,但一定要考虑到家庭和社会的利益,不能让法院丧失做为成年人的权利,受人之扰。作为他们本人,如何解决就成了重点和难点。另外,孩子的教育也成为重要的变化因素。
目前,我国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法院的态度并不是特别明确,这就给孩子抚养权判决的争议解决带来了麻烦。例如,基于不想离婚而对孩子抚养权的争议,一般法院会采取观察期等方式,对子女抚养权的判决产生比较大的不确定性。那么,离婚的子女如何得到抚养权呢?婚姻关系的解除,法院有权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无论孩子是由谁抚养。如果双方协议不成,你有义务尽快到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审理你与该不想离婚的夫妻双方之间的抚养问题。你可以申请法院在判决中对抚养权做出承认或不承认等裁判。如果你自己诉讼成功的抚养权不会受到影响,而且会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然而,很多女性在离婚诉讼时往往是一时冲动,在当事人协商抚养权时很难坦诚相待。那么,她们想离婚时该怎么办呢?如果是父母离婚不是你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失败的孩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其精神及物质方面都有很大的损失,并会考虑到社会保障等其他因素,不会直接判决离婚。一旦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成功的前提条件是,该子女必须在父亲或母亲任一方抚养。比如,男方同意法院将男孩判给女方,女方同意法院将女孩判给男方。
如果两位父母有一方不同意抚养孩子,抚养权判决无效。但是男方和女方没有共同抚养孩子,因为双方抚养孩子都不发生法律效力,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仍归谁抚养就由谁抚养。还有,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案件中,发现法院并不是按抚养权判决,大多法院按孩子抚养权判决。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抚养权判决成功的前提条件是:要求双方一致同意抚养子女的父母双方,法院才会认定该判决有效。而如果男方和女方双方各自不同意抚养孩子,或者一方不同意抚养孩子,而另一方坚持抚养孩子,法院无权判决他们同意或不同意孩子抚养。最后,抚养权判决不成功的孩子,将归谁抚养,一般来说还要经过子女探望权的归属问题。
如果双方都同意探望权归对方,那么抚养权判决成。
夫妻有一人想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
夫妻有一人想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夫妻有一方想离婚,对方不离怎么办?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子君与前夫的矛盾暴露了离婚法律的问题:子君是资产与收入都远低于前夫的新东方高管,她觉得前夫不应该对她那么冷漠;她为了保护自己的婚姻,选择了拒绝离婚,可她对前夫冷漠越深,被暴露的事实也就越多,离婚难度就越大。更重要的是,当前夫提出离婚,现在试图挽回,而子君却选择了拒绝离婚,对方只得选择诉讼离婚。子君与前夫矛盾激烈的根源就是因为他对子君态度恶劣,子君不愿离婚,是因为认为被别人占了便宜。
对于这一点,子君与老公争论的结果就是子君以后必须也得站在道德的对立面。请思考,如果对方用道德绑架你,你会同意吗?电视剧里陈俊生直接说子君“你觉得你该得什么”,也是一种道德绑架。另外,陈俊生选择向老婆子君通融,说子君人好、会体贴、有什么不好的?何况老婆子君夫家作为上海大鳄老公的门面,也算是强势的人,加上对方是大款,他离婚老婆也不一定能接受。好,结论是:陈俊生完全可以讲道理,但是他没有。
首先,陈俊生自己就是拿不出钱,只能通过婚姻获得财产。在他们各退一步,改为谈判的时候,陈俊生说子君要更有钱。的确,财产有钱与无钱,对子君来说区别不是一点点,再不济也是劳累一生所有,子君可以说子君愿意离,我不离,不能换,我觉得自己太过卑微。电视剧中,陈俊生年轻时靠开店积累资本,有钱才能娶子君。从这个角度讲,陈俊生想不给子君财产,虽然说子君的生活质量相对无钱者好些,但也算不上什么好事。
如果放到离婚中,有这个资本的男人,绝对愿意离婚。其次,对方没有义务帮子君度过难关。从法律角度讲,子君的错在于当陈俊生想离婚的时候,她认为自己是为了前夫才出来工作。陈俊生在逃避责任的同时,她更希望和前夫和解并签订补偿协议。
可是对方不同意,只能走法律程序。以子君的身份,和陈俊生协商的过程是很困难的,可是前夫要离婚,夫妻双方都得先认可并签订协议。如果你觉得对方不配合,你完全可以和他谈法律、谈道德,却不要和对方协商离婚。另外,陈俊生只是一个资产占比很少的职员,身上还没有社会流动性。凭什么要求对方像千万富翁一样,要求对方帮他解决一切问题?分析了下,子君与陈俊生的矛盾就出现在:夫妻之间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作为子君个人,如果处理不好婆媳矛盾,或者不愿意调整自己,不利于将来子君去思考,使她保持冷静。
现在丈夫可以花钱通融,但是作为不能离婚的一方,完全可以去找律师诉讼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赔偿。电视剧的重点是子君坚持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