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纠纷主要涉及问题及处理原则

2023-06-06 11:37发布

房地产买卖纠纷主要涉及问题及处理原则

  房地产买卖纠纷是指围绕房地产买卖而发生的房地产权益争执,包括因买卖手续不齐备,一方反悔不履行合同,第三者申明产权要求废除买卖契约等而产生的纠纷。由于全国各地房价高涨不下,而群众对房屋的需求也并未饱和,导致有关房地产买卖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且问题种类繁杂。

  一、房地产买卖纠纷主要涉及的问题有下列几种:

  1、广告问题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预售合同问题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3、欺诈问题

  《合同法》规定,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因购买商品房而遭受欺诈的情形和法律后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头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十支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4、房屋质量问题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法院将予以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法院将予以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兰j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叮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5、房屋面积“缩水”、“涨水”问题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将不子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法院将子以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巾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6、房屋权属证明问题

  由于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书人有特殊约定外,十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仟:(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巳竣丁房屋的,c合同订立之曰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汜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法院将予以支持。

  7、房屋包销问题

  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自行销售已经约定由包销人包销的房屋,包销人请求出卖人赔偿损失的,法院将予以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按揭贷款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入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导致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法院将予以支持。

  9、在建房屋买卖中买受人权利与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协调问题

  按照《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在建工程的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价款的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是,当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二、处理、调解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基本原则

  依法保护合法的房地产买卖关系,切实保护产权所有者一—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利用房地产买卖进行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等违法活动。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处理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基本方法是:

  1、审查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这是正确处理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前提条件,其内容包括:卖方是否有权出卖,买方是否有权购买。例如:出卖人是不是该房地产的权利人,出卖的房地产是个人所有还是几人共有或共同共有,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卖。如果出卖人不是该房地产的权利人,就要查明出卖人对所卖房地产是否有法定的或委托的处分权。如果经过审查,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则可以认为卖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合法。对于房地产的购买人,则要审查他们是否有购买权,是否是合格的当事人等。

  2、审查买卖双方的意愿表示是否真实

  在买卖合同中能否表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能否产生买卖纠纷的重要原因,在处理中要认真审查一方对他方是否有欺诈、隐瞒、胁迫,或乘人之危而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房地产的出卖或购买行为;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当事人一方对合同是否有重大误解等。

  3、审查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是否具备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看房地产买卖是否采取了书面合同的形式,主要条款是否齐备;二是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章的规定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产权转移登记。对城市私有房屋的买卖应区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生效前后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4、审查房地产买卖活动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如双方当事人是否有以房屋买卖的合法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是否维护了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出卖享受政府或单位补贴、优惠购建房屋的是否已满禁卖期限;是否侵犯了原产权单位的优先购买权。

  经过审理,凡经过合法手续确立了买卖关系的应予维护;非法买卖他人的房地产的,其买卖关系无效;在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颁发前的私房买卖只要双方自愿、立有契约、交付了房款、实际管理了房屋,又没有其他非法行为,应认定买卖关系有效,手续不完善的,令其补办手续。

  在处理房地产买卖纠纷的实践中应特别注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进行私下买卖,凡私下买卖的,其买卖关系一律无效。

  对房地产买卖纠纷,有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有的由人民法院审理。为保证买卖纠纷的妥善处理,有关当事人还应积极向处理纠纷的行政主管部门或审理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

  (1)房地产买卖合同,买卖中介人的姓名、年龄、地址及与当事人的关系,已办理了产权转移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买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及包括承租人在内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凭证;

  (3)买卖双方付、收款的凭证。

  鉴于房地产纠纷的复杂性、严谨性及切身利益性,如遇到房地产纠纷可以找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来帮助维护自身权益,本人处理过较多房产纠纷案件,且及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希望有机会能帮助到正因房产纠纷而焦急不已的你!

 

 来源:网络

 声明本平台所推送内容除署名外均来自于网络,仅供学术探讨和信息共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

    上海房产纠纷案例中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

    来源:其它 时间:2023-03-21 18:04

    其实关于房产纠纷的问题,一直以来就是在房地产市场当中难以解决的一个问题。因为首先引发房产纠纷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而且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开发商和房地产在房产纠纷当中主要是在退房的问题当中难以达成一致的意见。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是上海房产纠纷...

    房子纠纷怎么解决(房屋的纠纷应该找谁来解决)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20:24

    房产纠纷主要有哪些 (一)房屋产权纠纷。主要表现为因产权证书的登记、撤销、变更等产生的纠纷。 (二)房屋买卖纠纷。这是日前房地产纠纷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三)房屋优先购买权纠纷。这类纠纷主要是因争议房屋存在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及承租关系,权...

    小区车位归属纠纷处理方式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8 19:49

    车位是小区业主共同生活的重要辅助设施,车位对业主的重要性就好比钥匙对于房屋的重要性,车位性质上属于小区的配套措施,但这并不等于说车位与专有部分是民法上从物与主物的关系,实务案例中车位纠纷的种类也是多样性的,不同的车位纠纷处理方式也不同。 ...

    惠州二手房法律法规(在惠州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1-08-30 11:27

    1.在惠州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是单位,到工商局看它的档案资料;如果卖方有代理人,看他有没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2、到房管局查验卖方的房产证。看该房屋是否有房屋共有权人,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

    商品房合同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13:03

    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一旦产...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后果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2-04-20 07:42

    房屋买卖合同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要程序和凭据,也是处理房屋纠纷的重要依据。 随着我国房屋买卖市场的蓬勃发展,在司法实务中,房屋买卖合同效力问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成为房屋买卖双方争论...

    【实务研讨】买了农村住房遭遇拆迁怎么办?一文全懂!

    来源:征地拆迁 时间:2021-09-05 14:46

    因购买农村住房遭遇拆迁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并成为审判实务的一个难点,小编对涉及此类案件的一些要点进行了梳理总结,以供大家研究交流。农村宅基地住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动产,主要包括宅基地占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集体经济组织为...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法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2-04-20 15:03

    1.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

    合同纠纷如何适用级别管辖(合同纠纷诉讼管辖权的规定)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1-26 22:23

    管辖 依据最高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律适用 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合同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收藏:最高法院及各地高院对限购限贷的解释、纪要或意见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9-10 23:50

    最高法院及各地高院关于限购限贷的解释、解答、纪要或意见目录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