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欠条怎样写才能起到法律作用
写欠条怎样写才能起到法律作用?欠条是证明欠款债权关系和债务人财产处分义务的主要证据。结合法条、司法判例及司法实践经验和经验总结,我总结了欠条起草提要以及起草欠条的技巧,希望对正在起草欠条的朋友们有所帮助。对于起草欠条,大多数人会认为要尽量详细的具体地记录债权债务事实的状况,记录越细致,越容易通过。
实践中,绝大多数人会刻意保持简洁的写法。我想告诉大家,欠条法律效力绝对不拘泥于“简洁”,这其中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欠条是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有法律效力的单据,是法院认定债权债务关系并主张权利的唯一证据。很多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是由一方当事人主张,双方各执一词,要完整地描述清楚一整件事情并不容易。那么如何起草欠条的时候尽量将事实完整地写清楚?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实际上有着丰富的案例积淀,不断的思考和总结,才有可能做到没有遗漏。综合上述可以看出:债权方需要真实、合法的欠条材料,且仅是对事实的表述,而非对于某一时间、某一地点的具体记述。债务方需要表述清楚欠条的目的、范围、利息等具体款项金额。
简单来说,欠条要有欠条的样子,而不是某种简单的、无意义的表述语言。欠条的起草和表述相对简单,但欠条的履行需要法律支持或者履行的具体条件,欠条仅是其中一个要素或者条件,必须以双方签订欠条为前提,缺一不可。因此,首先不能希望借条是一纸空文,其次在问题的提出上尽量以及格准确的表述欠条内容,最后借条作为欠条的证据,需要对于欠条的内容有法律效力。
欠条如何起草?怎样起草欠条的时候尽量完整地表述出债权债务事实及相关法律关系?首先要在起草欠条的过程中掌握基本思维、知道欠条的表述格式,并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来适当调整格式,起草欠条的时候需要尽量完整的表述出债权债务事实及相关法律关系。大多数的欠条只是单一诉讼标的,不涉及侵权或过错责任,所以可以简单根据借款和金额大小分别起诉不同法院。1、借款类欠条,尽量少写利息,且比如年利率8%以内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外,如果是
居间合同纠纷,一般最高支持年利率20%,法院还可以酌情确定实际年利率。
但是如果约定的利率过高,要注意诉讼时间,诉讼时间过长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已过,原债权诉讼时效已过,因此不支持利息。起草欠条时,可以把利息。
写欠条要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应
写欠条要怎么样才具有法律效应?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大律师帮你解答!首先欠条,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分期支付,如果到期未支付,视为放弃还款权利,法院不会支持,要求双倍支付。欠条最好写到书面,方便保存和证明。第一种方式:借条找不到证据证明,就要找欠条;借条过了诉讼时效,那就找欠条,找不到欠条,找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的复印件及载明的诉讼时效内的一年诉讼时效延续。第二种方式:公证找不到证据,要找最后的证据;有公证的,那么可以去最后一个证据申请法院依据公证或者法院依据当事人要求,最后一个证据优先的诉讼时效时效来争取胜诉。第三种方式:告知告知不了,应先找欠条,找不到欠条,再找诉讼时效期间内的一年诉讼时效,然后找公证或者找法院依据公证或者法院依据最后一个证据优先来争取胜诉。
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一直是债权人特别关心的焦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即使已经转移,但债权依然存在,债权不受诉讼时效的影响,所以,欠条如果逾期未支付,也不能按照“不超过诉讼时效,不支持”来处理。对于这个问题,请耐心等待。
如何写欠条有法律效力
如何写欠条有法律效力?欠条是夫妻间的私下的小额转账,即直接打款,但在现实中由于许多问题的困扰,反而使欠条成为难以诉讼的产物。那么,如何写欠条有法律效力呢?欠条中有这么一句话:欠钱不还的请自觉打款到我指定账户。在那个时候看来,这个条款确实有欠款人不还的意思,但并非所有的借款都可以打欠条,例如善意的借款,在借款时明确约定用于生活开支,则大可不必进行诉讼等其他操作,因为双方已经属于合法民事关系,不必进行诉讼等行为。如果是恶意的,即为非法利益的损害所导致,借款人有权利不还。即,即使签订欠条的借款人,也有对欠条的效力进行举证和证明。由于一般而言,欠条中不会提及借款用途,欠条效力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因此,如果不想打欠条的,应要求借款人以其认可的用途提供证据,以解决欠条效力问题。目前债权法有对未约定用途的借款的形式处于保护。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条并不代表其可以依据欠条请求对方支付利息或者损失,但欠条需要在
借款合同中确定的作用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制约出借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一般情况下,应该给对方写欠条。在民间借贷中,双方签订的房租、房贷、车贷等大额借款合同,而借款在一般情况下无法律效力,因为在合同中往往约定借款人要返还借款。但一旦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未约定用途,如有的借款是房租,但是最终又不借,此时可以起诉借款人并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一旦用于生活开支,就不算返还借款,故借款人不写欠条,可以不提出要求返还借款。
二、《民法通则》第18条有明确规定,相互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应当先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三、在经济纠纷中,需要采取程序举证在日常经济案件的立案处理中,很多法院将证据责任交给原告,并有相关的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要求,尽管如此,在诉讼程序中,还是需要给原告提供借条等债权凭证,以保障其在案件事实发生时,提供有力的证据,例如银行存款转账,对外担保承担等。如果借款人未履行提供借款时的证据要求,其将可能面临巨额的诉讼和民事诉讼风险。
也正因为如此,现在也出现了一些银行人员因为客户和朋友没有打欠条而被责令客户还款的情况。归纳起来,对于欠条的效力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当夫妻双方约定婚前或婚后的借款,不论金额大小,都应通过夫妻签订协议的方式,以确认借款用途的合法性和目的公开性,对于利益分配原则进行约定。二、夫妻双方之间就
离婚协议进行补充。三、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为了确认对方债权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