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朱阳从2016年10月24起到新某公司工作。朱阳在新某公司工作期间,新某公司委托东高咨询公司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2017年2月24日11时30分左右,朱阳在工作过程中受伤,2017年3月20日,人社局认定朱阳受伤属于工伤。2018年3月22日,被鉴定为伤残等级拾级。
朱阳于2018年7月9日申请仲裁要求新某公司支付工伤待遇。
2018年8月24日,仲裁委裁决新某公司支付工伤待遇117091元,扣除公司已支付的8200元工伤待遇和已支付的护理费360元,余款108531元应于本裁决书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该裁决属终局裁决。
新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
新某公司向中院提供了朱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保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参保单位为东高咨询公司,拟证明新某公司委托东高公司为朱阳参加工伤保险,朱阳受伤后应由社保基金支付部分工伤待遇。
朱阳认为,虽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不是以新某公司名义购买的,故公司需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中院经审查认为,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属于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终局裁决。本案系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争议,仲裁委适用终局裁决处理本案并无不当。
中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根据前述规定,为朱阳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新某公司的法定义务,不能由其他单位代为履行,新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以新某公司的名义履行了前述法定义务,故新某公司应依法承担朱阳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新某公司的申请。
以下是法院裁定书节选,供实务中参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渝01民特411号
申请人:重庆新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青杠分公司。
被申请人:朱阳,男,汉族,住重庆市璧山区。
申请人重庆新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青杠分公司(以下简称新某公司)与被申请人朱阳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20日立案后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
经审查查明:朱阳从2016年10月24起到新某公司工作。朱阳在新某公司工作期间,新某公司委托东高公司为其参加工伤保险。2017年2月24日11时30分左右,朱阳在单位车间使用行车吊运热轧型钢时不慎被钢材压伤左手中指,造成其左手中指骨折、左中指挫裂伤。伤后,朱阳被送至璧山区青山医院住院治疗,经治疗无好转。后于2017年10月24日至重庆长城医院住院治疗,治疗11天后好转出院。
2017年3月17日,东高公司向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朱阳的工伤认定申请。2017年3月20日,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江北人社伤险认字(2017)402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朱阳受伤属于工伤。2018年3月5日,朱阳向重庆市江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2018年3月22日,重庆市江北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渝江北劳初鉴字(2018)211号《初次鉴定结论书》鉴定朱阳伤残等级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双方因工伤待遇协商未果,朱阳于2018年7月9日申请至重庆市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向新某公司邮寄送达了《开庭通知书》、《仲裁案件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副本,新某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收悉。
另查明:1.朱阳住院期间,新某公司支付了护理费360元;2.朱阳受伤后,新某公司向其支付了8200元的工伤待遇。
2018年8月24日,重庆市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渝璧劳人仲案字[2018]第673号仲裁裁决:“由被申请人重庆新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青杠分公司支付申请人朱阳如下工伤待遇:1.停工留薪期工资19500元(3个月×6500元/月);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5500元(7个月×6500元/月);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6636元(6个月×6106元/月);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212元(2个月×6106元/月);5.生活津贴2275元(0.5个月×6500元/月×70%);6.伙食补助费88元(11天×8元/天);7.护理费880元(11天×80元/天);以上款项共计117091元,扣除被申请人已支付的8200元工伤待遇和已支付的护理费360元,余款108531元应于本裁决书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履行完毕。”
......
本院认为,......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属于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社会保险方面发生的争议,适用终局裁决。本案系因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争议,重庆市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适用终局裁决处理本案并无不当,新某公司的相关意见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根据前述规定,为朱阳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是新某公司的法定义务,不能由其他单位代为履行,新某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以新某公司的名义履行了前述法定义务,故新某公司应依法承担朱阳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重庆新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青杠分公司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重庆新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青杠分公司负担。
审判长:李 *
审判员:赵 *
审判员:陈 *
二O一八年十一月七日
法官助理:马 *
书记员:陈 *
书记员:张 *
来源:网络
社保在生活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代缴社保近几年也非常火热,许多个体户包括自由职业者,或者失业人员,想要享受职工社保的待遇,要么就会委托企业代缴社保,要么就是委托专门代缴社保的公司办理。 但是许多人会有疑...
有一句话,要记住:无论什么行业,专业的事情一定要用专业的人去做,否则必定事倍功半,甚至吃大亏!案例2017年10月,家住在佛山市的陈某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委托我所代为起诉,向承租人何某追偿租金。在研究房屋租赁合同时发现,合同约定双方发生纠...
一、社保代理 社保代理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种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
来源:劳动法库【案情简介】谢逊于2015年1月3日入职上海冰火岛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双方签订有期限自2015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3日止的劳动合同。2015年1月27日,谢逊签署了一份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内容为:乙方(即谢逊)于2015年...
一、挂靠公司交社保合法吗?挂靠公司交社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挂靠缴社保违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均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
来源:社保论坛提起五险一金,相信大家不陌生,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但七险二金,大家一听可能就犯迷糊了,到底是哪些呢?01七险二金是哪些?七险是在五险的基础上新增了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工伤保险,...
怀孕辞职信怎么写好简短 怀孕辞职信怎么写好简短的话重复率比较低?怎么简短有力地说明你为什么在这家单位要辞职?下面我们就通过几个案例来进行分析。案例一:员工小美考进了一家单位,新到单位后被安排在做产假前,前3个月完全没有单位在组织,...
一年一度的春招要开始了,那么对于初次步入职场的大学生来说,在应聘上岗的同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五种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
怎么避免工伤和事故 怎么避免工伤和事故伤害赔偿扯皮?这3类收到工伤赔偿邀请而不明确收费标准,你可能要花更多时间判断在哪些地方收费,才有的谈我认为按照工伤保险办法:工伤治疗的场所和时间、医疗诊疗、康复、交通住宿和康复、假期治疗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