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可能会转移财产使案件以后难以执行或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对其财产进行保全,禁止其财产的转让或责令其不能再转让财产的。
2、实践中,法院也可以主动裁定进行财产保全措施。
3、进行财产保全,可以责令申请人进行担保,实践中,这样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4、目前法院多认可由保险公司进行担保,保险人以其与申请保全人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
5、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措施是有期限的,到期如不续保,就会失效。
一般对银行账户的查封是六个月,对动产的查封是一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是二年。
6、财产保全的操作过程:一般是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在申请中附相关被保全的财产的证据或线索,同时担保人也要提供相关担保文件或担保物,法院受理后进行审查,做出裁定,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申请费用,之后法院进行执行,对相关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之后,应该通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对保全有异议的,可书面向法院提出。
相关的保全措施,会根据案件审理的结果转为执行中的保全。
执行结束后,保全措施可以撤销或由过错方进行赔偿。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二、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保全的诉讼流程是: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
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等等。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原被告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科: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主要是原告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中确定的金钱义务能履行,而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依法申请法院对被告的某些财产采取包括冻结或查封等措施,以防止被告转移财产。
如果你是被告方,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为有利于判决执行,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作为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合法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后24小时内作出裁定。
申请人应当在诉前财产保全后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将解除财产保全。
有这个必要吗? 诉前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合法诉求得不到赔偿,财产被对方转移的情况。既然对方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再进行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什么呢?起诉人可以提出财产保全,但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接受或不接受。 涉及到人身伤害,车主不交预付医疗费,但 保险已受理,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吗? 追答: ......
财产保全的作用是在于诉讼后执行比较有保障,是需要提供担保的,担保需要提供被保全标的的同等价值,并不一定是动产,也可以用不动产进行担保。你所说的属于诉前保全,但财产保全并非一定在诉前申请。其实你只要有对方的车辆资料和个人资料,大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而且交通事故的话一般都有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部分,所以假如你的情况不太严重,自己又比较困难提供担保,建议在提起诉讼之后看情况才申请保全。 在实际操作上,即使你拿了对方的房产证也没多大作用,而且房产抵押是需要登记的,需要公证抵押合同,手续也比较麻烦......
一、诉讼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前禁令)。二、诉前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保...
向法院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可能让你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
展开全部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的手续证明: 1.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 a.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b.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 c.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
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在对该案判决前,依法对诉讼标的物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人民法院在决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前,可令申请人提供担保,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诉讼...
诉前财产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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