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当时所贷物质抵押
就民事纠纷判决书下来十日内还款,如果还不还怎么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可能会拍卖房产。 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 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
法院可能会拍卖房产。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
法院可能会拍卖房产。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子,如拍卖等。如果贷款人所购房屋没有在房管部门做过抵押登记,那么在您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不偿还贷款的时候,贷款银行将依据《借款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担保责任,开发商在替您偿还剩余的贷款后......
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书后怎么处理,依据自身的需要而定,如果对法院判决结果没有异议的,就按判决结果执行,如果有异议的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
法院可能会拍卖房产。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
银行来会拍卖房子。1、如果,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会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不还款银行会上门或发律师函给你,接下来就要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来处置这套房自子,如拍卖等。2、程序是起诉、判决生效、申请执行、拍卖...
法院的目的也是需要你还钱,把钱还给银行的可能性很小了,应该以法院的传票来应诉,并答应全部还清欠款的要求,并承担银行的起诉费用才可以的。因为银行已经起诉你,并且交了相关的费用,法院已经受理,所以不能撤诉的。假如银行起诉你,并且也通知了你,你还...
房贷是一个合同关系,一般都应履行合同义务。如你不履行,被起诉到法院也是栽定你履行合同,如继不履行可强制执行。可能是两个结果:一是在你的财产中执行你的约定义务,二是由银行收回你的房子,在你承担违约损失后将多余的款额返还给你。房贷逾期被判决到执...
你不还的话,下次贷款就不会再给你贷了,因为贷款前银行都会拉你全国征信报告和上海征信报告,上面会显示你有房贷没有还,如果联系3个月不还款,就会被银行拉的黑名单,以后贷款都很难再贷下来。房贷逾期7个月被银行起诉了,如果还上这7个月的银行会撤诉妈...
首先区分银行起诉法院把房子查封是立案后的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还是有生效判决后强制执行阶段的查封;如果只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你也说自身有原因,建议聘请律师代理案件让损失降到最低,具体案情请和承办律师沟通;如果是已有生效判决进入到执行阶段,那清偿债...
法院可能会拍卖房产。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
法院可能会拍卖房产。如果购房者因变故无法按时偿还房贷,可以提前三十日向贷款行申请贷款展期,经银行查实后,会适当延长房贷期限,并降低月供。一般情况下,如果你没有按时还房贷,银行就会来电话、信函催你还款。而且在此期间还会产生滞纳金,越积越多。再...
房贷被起诉缺席法院可强制执行,会被拍卖房产等财产来挽回损失。房贷不还会有以下后果:1. 若一次没有还款,银行将会经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2. 若连续三次未还款,银行客户经理将进行催收,同样借款人会被罚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