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减免税法律法规(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条文规定有哪些)

2023-06-06 22:36发布

合作社减免税法律法规(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条文规定有哪些)

1.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条文规定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及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署税[1997]3l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可以暂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梁等农产品,最惠国最低税率为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农业产品,可以按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2.合作社增值税免征条文规定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及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署税[1997]3l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可以暂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梁等农产品,最惠国最低税率为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农业产品,可以按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3.合作社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是指政府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利用税收制度,减轻特定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以此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者相应的纳税人行为。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两个方面,一是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二是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别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特别规定主要是针对增值税。(1)所得税方面。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规定: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7]第049号)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明确规定: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⑤ 国家确定的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可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其他地区的微利农村信用社可按照一般微利企业减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的公告》明确规定:对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对其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财税[2008]149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明确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的具体品种范围(具体内容请登录查阅)。(2)增值税方面。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134号),第十六条免税条款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② 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生产销售农膜,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部分农药、除草剂,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等免征增值税。③ 部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第121号)规定了免税饲料产品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和浓缩饲料。④ 部分省(区、市)的税务部门规定,合作社销售成员和非成员生产和初加工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除对合作社印花税进行减免外,还对增值税做出了优惠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3)营业税方面。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② 1994年税改后营业税的免税项目规定,由国家社团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社会团体按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等可免征营业税。

③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④ 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规定,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

⑤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由5%提高到8%,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在1997年12月31日前按5%税率征收,1998年1月1日起按8%税率征收,但后来还是改为按6%税率征税。(4)部分地方税收规定。

各地方政府重视发挥合作社的作用,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更加具体,税收更加优惠。

4.农村合作社需要交税收吗

农村合作社很多项目是免税的,但不是所以的项目都可以免。

1、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发81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其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销售农产品。

不含增值税的农业生产者生产的,普通增值税纳税义务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减按13%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率计算扣除;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销售的农业薄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销售本单位初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可以免征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畜牧业、丈夫等增值税。RY和水产养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征收和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年第113号)规定,种子、苗木、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业综合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免征增值税。文化片等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和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和农用薄膜,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海关总署关于对种子、养殖者、鱼类和非营利野生动植物资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1997]3L号)规定,为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科学研究而进口的种子税、牲畜和鱼苗,可以暂予征收。

在进口环节免征增值税,马、驴、牛、猪、羊、畜等可以得到改善。鱼苗、大麦、燕麦、高粱等农产品的最低最惠国税率为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货物实行低税率增值税政策和简易征收增值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农产品,可按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2、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年第8L号)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签订的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合作社及其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字[1988]225号)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指定的采购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印度工业企业签订的农业副产品采购合同,免征印花税。个别农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的通知》(1988年第37号)规定,农作物、林业、畜牧业、牲畜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3、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可以从其所得中扣除。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类和渔业;种植土豆、油料、豆类、棉花、大麻、糖、水果和坚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种植中药材;种植树木;畜禽养殖;林产品的收集;农、林、牧、渔业服务业,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海洋捕捞。

(二)下列项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种植花卉、茶叶等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海洋和内陆农业。根据财政部《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建议的批复》(财农办发[2009]20L号),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上升。4、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规定,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在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个人或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后。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在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特产税、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双户经营种植业、养殖业、养殖业、渔业,经营项目为农业税(含农特产)。

属于税收、牧业税范围的,从“四业”取得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扩展资料:合作社建立目的 一是合作社有利于种地走向企业化,更好的提高了生产力,提升了自身农产品的销售量。

可以相互对比一下,同样是1000亩的苹果,成立了合作社,在这个合作社的渠道销路下,苹果销售的渠道明显更多,价格明显更高,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滞销发生的几率比较低。二是扩大经营规模。

在很多农村,成立合作社的发起人一般也是农业领域闯出一片天地的人,有着以往的种植经验或者农产品销售经验。但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又不够种了,于是就成立合作社,一方面带动乡里乡亲的致富,一方面也扩大自己的利润,实现双赢的局面。

三是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补贴。不得不说,很多成立合作社的创始人初期都是受到了国家政策的鼓励。

这个政策的鼓励不是说上来就给钱那种。而项目的申报性补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合作社。

5.创办农民合作社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产业政策倾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由于竞争实力较弱,应当给予产业政策支持,把合作社作为实施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方面。

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政府有关部门项目指南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承担项目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财政扶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实力还不强,自我积累能力较弱,给予专业合作社财政资金扶持,就是直接扶持农民、扶持农业、扶持农村。 3.金融支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4.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农村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享受国家现有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10.成立合作社如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答: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必须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由本社的全体成员根据本社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的,并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定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

首先,制定章程要遵守法律法规,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法规规定的框架内制定。其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的章程应当符合本社的实际,起草章程时可以参照示范章程,但是不能照搬照抄。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由全体设立人制定,所有加入该合作社的成员都必须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共同制定。

正是由于制定章程是多数人的共同行为,所以,必须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形成章程。章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盖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治特征的重要体现,因此,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事项,都应当由成员协商后规定在章程之中。修改章程要经成员大会作出修改章程的决议,并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章程可以对修改章程的表决权数做出更高的规定。这也是为了保证章程的相对稳定。

6.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否免税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明确规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减免4项税负,自2008年7月1日施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出台的税收政策,将有利于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外部成本,有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长期持续发展。

该《通知》明确了以下四项减免税政策: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作为由农民自愿组建,围绕同一类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营销而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改革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作为弱势群体的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可以代表社员与外界签订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农民合作社还享有政府的税收优惠和财政、金融支持。

200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制定财政、税收及金融支持政策,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指出,今年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税收和金融政策。

该《通知》指出,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7.农业免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牲畜、家禽的饲养

8.农村合作社有哪些优惠政策

农村合作社的优惠政策有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这四种。

1、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产业政策倾斜是:

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2、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财政扶持是: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3、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金融支持是: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另外国家还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也要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

4、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税收优惠是: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1)参加成员大会。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参加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的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2)行使表决权,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

(3)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

所有成员都有权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也都有资格被选举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设有成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中,成员还有权选举成员代表,并享有成为成员代表的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集合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

可以说,成员的参与热情和参与效果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效益情况。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成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农民专亚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

5.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上述规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享有的权利,徐此之外,章程在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抵触的情况下,还可以结合本社的实际情况规定成员享有的其他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民合作社

9.农业减免增值税条例

农业减免增值税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二)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三)第一款第(七)项所称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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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其它 时间:2023-03-20 09:07

    一、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有哪些  各类棚户区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

    2017作废的法律法规(2017年7月起将施行哪些新的法律法规)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8 16:11

    1.2017年7月起将施行哪些新的法律法规 2017年7月1日,一批新规今起实施,即将影响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多项减税降费政策今起实施减税方面,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取消13%税率档,形成17%、11%、6%三档结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

    生产建材的的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9:08

    一、生产建材的的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吗能否免征税要根据所生产建材产品而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规定,对企业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

    广告业公司广告收入纳哪些税(需要缴纳税款的具体内容)

    来源:其它 时间:2023-06-06 11:51

    一、广告业公司广告收入纳哪些税? 广告业公司广告收入需要缴纳的税款项目有:广告公司主要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附征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等。作为经营广告行业的公司,需要缴纳的税款项目和金额的税率是相比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