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逾期起诉(行政赔偿裁定书之驳回起诉)

2023-06-06 17:30发布

行政赔偿逾期起诉

侵权行为不管是行政事实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都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在超出法定期限不予赔偿的,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案件,因法院延期判决,增加的损失谁负责

这要看判决书来定了。
如果是法院造成的损失,可要求国家赔偿。

行政赔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久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为前置条件,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赔偿请求时效为2年,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
如果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两个月)未作出答复,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限界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如果行政机关作出答复,赔偿请求人对答复不满意,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答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判决赔偿逾期执行是否计算迟延履行利息。
依什么法

一、迟延履行利息的性质
迟延履行利息应为迟延履行的法律责任,是对违反生效法律文书关于履行期限的指令二产生的实体责任。
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有损于法律的尊严。
迟延履行利息作为迟延履行的实体法律责任,应视为主债权的附随义务,应具有与主债权同等的性质与地位,其受偿顺序也应与主债权一致。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5月11日《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问题的批复》规定:“执行款不足以偿付全部债务的,应当根据并还原则按比例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在执行和解中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规定体现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迟延履行利息并重的指导原则。

二、迟延履行利息基数的确定
人民法院绝大多数的判决含有以下几部分内容: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诉讼费。
对于债务本金纳入迟延履行利息来计算的基数不存在争议,而对于利息、违约金、诉讼费是否应当纳入迟延履行利息基数应作如下分析:
1、利息
这里的利息是指原债务产生的利息。
根据不同的案件,给付利息内容不同。
对于给付借款或贷款的,利息一般包括约定偿还期限内的债务利息和约定期限届满后产生的逾期利息。
对于给付货款的,在双方确定履行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逾期付款的利息。

执行实践中,对于双方约定的债务利息是否应计算到迟延履行利息基数中有争议。
笔者认为,双方约定的债务利息应计算到迟延履行利息基数中。
因为因主债权而产生的利息在判决生效时已经成为主债权的一部分,判决生效时,该部分利息与主债权一样已经是确定数额的。
在债务人不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该部分债务利息自然要计算到迟延履行利息的基数中,否则,对于债权人是不公平的。
对于逾期利息是否纳入计算到迟延履行利息基数中有较大分歧。
笔者认为,逾期利息与迟延履行利息应当累计计算,因为实践中法律文书中确定的逾期利息实质是违约金,它是债务人因未按期履行债务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迟延履行利息具有惩罚性赔偿性质,是对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期限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债务而给予的惩罚。
但是因债务产生的逾期利息是违约责任,不具有惩罚性。
故两者的法律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在执行实践中应当同时计算。

2、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
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债务中双方依约定产生。
实践中,有人主张违约金不应计入迟延履行利息基数的计算。
其理由是违约金具有惩罚性质,如果计入迟延履行利息基数的计算属于重复制裁。
笔者认为,这种理解混淆了违约金与迟延履行利息的概念和责任形式。
违约金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有违约方承担的惩罚性赔偿,它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
迟延履行利息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针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债务人的惩戒。
两者存在不同的法律关系中,存在不同的环节中,前者以私权利为主导,双方自由约定,后者是以公权力为主导,两者的计算不存在重复的问题。
因此,违约金应当纳入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基数中。

3、诉讼费用
执行实务中,基于生效法律文书产生的费用,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等是否计入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基数有争议。
有人认为,迟延履行利息的本金应当包括诉讼费用,因为诉讼费用的产生是被执行人不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而导致的,将诉讼费用计入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基数,可以补偿申请执行人因预交诉讼费用而受到的损失。
有人认为,预交诉讼费是民事诉讼法对原告的要求,一方面是收取案件诉讼成本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被告并未因原告缴纳的诉讼费而受益,因此,不应将诉讼费用计入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基数。
笔者认为,诉讼费用不应计入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基数。
迟延履行利息在法律条文中的全称是“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文本解释来看,债务利息是指因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而产生的利息。
以一审法院民事判决为例,债务利息是指判决主文中确定的给付金钱债务所产生的利息。
现在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判决结果项之后诉讼费用负担项之前添加新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的相关内容(原民事诉讼法二百二十九条),而诉讼费用的承担是在判决书的尾部与上诉事项一并书写的,因此,诉讼费用与判决结果确定的债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金钱给付内容。
由此也可看出,诉讼费用不应计入迟延履行利息计算的基数。
另外,从便于执行角度考虑,将诉讼费用纳入迟延履行利息的本金计算,会引起被执行人不满,增加被执行人的负担,对执行效率和效果造成负面影响。

行政赔偿诉讼如何举证

1.提供实体和程序两类证据 人民法院对处罚行政案件的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
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有两大内容,即处罚实体内容合法和处罚操作程序合法。
为了证明这两大类内容合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处罚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材料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证据材料,以证明行政处罚决定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是合法的。
在实践中,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即使没有提出行政处罚程序问题,人民法院也要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发现程序严重违法,在原告没有提出程序问题的情况下,也应当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因此,行政执法机关在应诉时必须提供处罚程序合法的证据材料。
2.提供据以处罚的证据材料 行政诉讼只要求提供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而没有要求提供整个案卷材料。
除非人民法院因特别需要而要求予以调阅案卷外,被告行政执法机关只需提供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不需提供其他材料,如调查报告、合议笔录等。
行政执法机关在举证时,也不一定将所有证据材料都提供给人民法院,只要提供“据以处罚”的证据材料即可。
只有经过审查被采用的、作为支持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才是“据以处罚”的证据。
当然,有些证据材料虽未采用,但对维持行政处罚决定有利的,也可以提供,为胜诉提供有利条件,但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决定。
3.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 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药品监督管理机关作为行政诉讼被告时,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这是举证期限的规定。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由此可见,行政执法机关即使有足够证据,但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不提供,也会被人民法院视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相应证据,那么,行政处罚决定就会被撤销。
但是,人民法院因这种理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仅仅是诉讼程序上不提供证据造成的。
因为被处罚人的违法事实及其证据仍然存在,所以,执法机关在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后,仍可以重新做出与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相同的处罚决定。
执法机关有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此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
这里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人力不可抗拒的地震、台风等情况。
“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是很多的,不能举例穷尽,但总是指非人的主观意志所能克服的事情。
执法机关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
如果再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没有相应的证据。
4.一审补充举证 被告补充证据,是指一审被告在举证期限过后,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经法院批准,提供补充证据的行为。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被告在一审期间补充提供证据,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反驳理由或者证据。
这个条件的意思是: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和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未提出申辩理由和相关证据,却在行政诉讼中提出反驳理由和相关证据,致使被告机关一时难以应对,那么,被告机关在法定举证期限过后的一审程序中,可以补充提供证据。
(2)经人民法院批准。
在上面的情形下,执法机关补充提供证据的,就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补充提供证据要求,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必须在一审程序中补充证据。
这是时间条件限制。
具体地说,是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后至一审判决送达前这一段时间内提供补充证据。
行政处罚案件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行政赔偿起诉状范文谁会写啊?

以下为行政赔偿起诉范文格式
   行政诉讼起诉状
  原告: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1、本诉状副本____份。

   2、行政处理决定书__份。

   3、其它材料_____份。

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
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行政赔偿行政单位拖时间怎么办

你好,行政赔偿程序时间限制为不超过两年。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起诉与受理逾期-行政诉讼超过起诉期限驳回起诉裁定书

(1)知道行政行为内容 诉权或诉期,3个月。 (2)知道行政行为内容— 不知道诉权或诉期,2年(3)不知道内容,当然也不知道诉权或诉期,不动产20年,动产5年。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根据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 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赔偿可以诉讼吗(行政赔偿可以直接起诉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第二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

行政给付可以诉讼吗(可以起诉的行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第二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

行政补偿可以诉讼吗(行政补偿协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具有请求资格;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 (4)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 (5)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处理; (6)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第二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

行政赔偿逾期起诉(行政赔偿裁定书之驳回起诉)


相关知识

    最高法:王庆华等三人诉河北区政府房屋行政强制案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1-08-27 05:54

    【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最高法行申704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庆华,男,1941年2月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北辰区。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闰浩,男,1968年1...

    最高法判例:《限期拆除决定书》与行政赔偿的因果关系

    来源:行政诉讼 时间:2022-05-05 20:40

    ?裁判要点对行政赔偿因果关系的判断,要合理的分析行政机关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内在联系,既要防止过度归责的倾向,也要防止不当缩小责任范围,避免国家利益保护和私人利益保障在法律层面上失衡。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首先由规划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

    刚刚,最高法公布一个重要的司法解释,2022年5月1日起施行(附全文及参考案例)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20: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1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3月20日法释〔2022〕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

    最高法院判例:房屋征收部门对达不成协议的应及时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滑玉惠诉惠济区政府行政补偿案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2-03-14 17:39

    【裁判要旨】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先获得补偿,且对补偿方式依法具有选择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行政诉讼 时间:2021-08-27 08:47

    【案情】 何某于2007年到桂林市郊某村租了一亩荒地,建起了10多间砖木房养猪。2009年11月3日,当地政府以何某在某村的建筑物违反城乡规划法,下达处罚决定书,要求何某应将违法建筑限期拆除。此后,何某一直未按照规定拆除。政府组织规划、市容...

    2018年最新诠释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与起诉期限!

    来源:行政诉讼 时间:2022-07-05 14: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而制定的法律。诉讼时效与起诉期限的差别诉讼时效与起诉期限并不能一概而论。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

    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强拆案件的司法审查

    来源:征地拆迁 时间:2022-01-28 08:49

    摘要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强拆案件纷繁复杂,事关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民生保障,逐渐成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审理好此类案件,是体现司法为民、服务民生的应有之义,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内容。本文从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

    交警未告知可诉前财产保全即返还涉案车辆是否违法?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5-16 10:56

    【裁判要旨】首先,被上诉人通知当事人领回扣押车辆的时候,上诉人尚未出现,亦无法告知;其次,事故车辆既投保了交强险,还投保了保险金额为1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已足以赔付事故造成受害人卢某死亡的各项损失;兴宁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依程序规定...

    赢了行政诉讼不赔偿怎么办(行政诉讼能赢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3-03 21:30

    原告:plaintiff 在民事方面,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即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具备起诉条件,或其民事权益并未受到侵犯、发生争议,法院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