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他人走账随后起诉受票方法院会支持吗

2023-06-06 08:40发布

帮他人走账随后起诉受票方法院会支持吗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浙0602民初7453号

原告:绍兴裕舟纺织品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袍江世纪街与汤公路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XXX。

被告:绍兴市云恩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中海国际商业中心****/div>

法定代表人:XX。

第三人:李林枫,男,1982年12月19日,住绍兴市柯桥区。

原告绍兴裕舟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绍兴市云恩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裘彬彬独任审判。诉讼中,被告申请追加李林枫为第三人,本院经审查后予以准许。本案于2019年9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1个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绍兴裕舟纺织品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支付价款人民币1215890.17元并赔偿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按银行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原、被告陆续订立产品购销合同14份,由被告向原告购买针织染色布、针织布等产品,合同约定总金额3812457.50元,实际成交总金额为3828650.8元,被告为此付款2612760.63元,尚余1215890.17元至今未付,并经催要无果。

被告绍兴市云恩贸易有限公司辩称,1、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实际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起诉的主体不适格,原告不是交易主体的相对方,被告实际的交易方是第三人李林枫,李林枫几次通过原告的帐户走帐并开具发票。2、被告已经向第三人支付了全部货款,货款已经结清。

第三人李林枫辩称,确实像被告代理人陈述的那样,我跟被告做生意,因为我本身没有公司,是从原告处走的帐。交易过程中需要走公帐,让我的客户将钱打到原告,原告再将款项打染厂及坯布厂。

原告向本院提交证据:

1、产品购销合同14份,要求证明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被告质证对关联性有异议,原、被告之间不存在买卖关系,原告也从未向被告提供过货物,产品购销合同签订的背景是第三人李林枫借用原告的帐户走帐并开具发票,原告以便在财务形式上符合规定,这些购销合同均是后补的。

第三人李林枫质证认为合同是发票开完后补的,付款确实是让被告打到原告的帐户上。钱打进去后,会预留一些开票的费用,其他的钱基本会马上打出去的,这个钱都是第三人在支配。

上述产品购销合同盖有原、被告印章,本院对真实性予以确认。

2、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42份、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认1组,要求证明上述全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双方实际成交的金额为3828650.80元。被告及第三人质证均无异议。本院对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3、绍兴银行对帐单5份、瑞丰农商行对帐单1组,要求证明原告收到的货款金额为2612760.63元。被告质证认为被告向原告公司汇款是2212760.63元,承兑汇票50万元,共计2712760.63元。第三人质证无异议。本院对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4、微信聊天记录1组、打印件1组、第三人发给原告法人的微信截图打印件1组,要求证明第三人向原告的法人进行私人借款,实际上这种借款是不正常的,是勒索或讹诈,证明第三人的品格有问题;微信聊天截图显示的为第三人的业务提成转帐记录。

被告质证对第2至4页的内容与本案无关,不发表质证意见;第5页及第7-9页,被告认为该份证据不能达到原告的证明目的。

第三人质证对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无异议,微信聊天记录里向原告借300元是因为当时原告的车没有油了,跟原告法人是朋友关系,借一下也是正常的;第5页至第7页是被告应该打给第三人的货款,当时原告法人通过私帐走了一下,这个钱是被告的钱,也是第三人自己的钱。

经核对原件,本院对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5、中国执行网信息公开网打印件1份,要求证明李林枫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名单。被告质证无异议。第三人对真实性无异议,确实有官司要处理。本院对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6、情况说明1份、银行交易明细1组,要求证明原告与李林枫结清了涉案的业务提成,且原告支付第三人的业务提成。

被告质证认为即使情况说明是真实的,也不能达到原告的证明目的。农行交易明细清单中的10万元是被告打到原告公司,因为第三人要付其他款项,所以原告将这个10万元打给了第三人个人。

第三人质证认为情况说明内容是原告法人写的,让第三人抄了一下,内容第三人也看过,为什么写情况说明是因为私下欠了原告几千元的费用,况且双方之间还有另外染费的纠纷在中院打官司,写这个的本意不是说第三人是原告的业务员,内容也不是说这个事情与第三人无关;对银行交易明细的真实性无异议,确实收到了10万元,是被告打给第三人的货款,只是通过原告的帐走了一下。

第三人确认情况说明系由其出具,本院对证据形式真实性予以确认;对银行交易明细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被告向本院提交证据:

1、原告法人李绍华与第三人李林枫的微信聊天记录66页,要求证明李林枫借用原告的抬头走帐并开具发票;案涉货物实际交易方为李林枫与被告,原告并非交易方,起诉主体不适格。原告质证对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有异议,被告未将全部语音完整转换成文字,且转换的文字记录内容与语音存在差异,截取的聊天内容不完整,不连贯,断章取义。第三人质证无异议。本院经核对原件,结合原告提交的证据4,可以认定被告提交的微信记录系原告法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对话,本院对真实性予以确认。

2、原告法人李绍华与第三人李林枫的通话记录1组,要求证明案涉货物实际交易方为李林枫与被告,原告并非交易方,起诉主体不适格。原告质证认为被告整理的录音文字材料不能完整反映双方全部通话内容。第三人质证无异议。本院对该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3、中国银行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16份、承兑汇票4份、收款凭据4份,要求证明被告经李林枫指示,已向原告付款2712760.63元。原告质证对真实性无异议。第三人质证无异议。本院对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4、被告法人圣刚的中国银行交易流水10页、农业银行交易流水10页,要求证明案涉货物实际交易方为李林枫与被告,被告通过李林枫个人帐户及原告帐户,已全部结清本宗货物交易。

原告质证对该组证据的形式真实性无异议,内容真实性有异议,首先中国银行交易流水明细清单记载页数共104页,被告仅提交10页,未完整提交交易区间全部交易,且仅是支出部分的交易明细,不含全部收支交易;

其次,农业银行个人交易明细,其中起止日期:20170101-20171231共8页,仅提交5页,该部分交易明细显示,第三人在此期间共转存8笔,计298058元,说明第三人与被告相互之间存在资金往来,证明双方还存在其他经济往来,同本案的关联性不足,无法证明交易明细记载的支出款项与案涉买卖合同关系的内在联系,不能证明被告已全部结清本宗货物交易的抗辩主张;

再次,起止日期为20180101-20181231农业银行个人交易明细共9页,仅提交5页,且仅含支出交易,未包含存入交易。第三人质证无异议。本院对该证据真实性予以确认。

经审理查明,第三人李林枫系通过原告绍兴裕舟纺织品有限公司开票、走账的形式与他人开展布匹买卖交易。2017年2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原告绍兴裕舟纺织品有限公司与被告绍兴市云恩贸易有限公司共签订产品购销合同14份,约定由被告向原告购买针织染色布、针织布等产品。后原告向被告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828650.8元,被告已予以认证、抵扣。被告共向原告支付2712760.63元。2017年1月15日-2018年11月17日期间,被告法人圣刚向第三人李林枫转账共1504382元,第三人李林枫向圣刚转账共298058元。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系与原告发生买卖关系的相对方。

根据被告提交的证据,其中2019年8月15日的通话录音显示,第三人李林枫与原告法人李绍华多次通话,其中李林枫说“华星的事情我会给你弄好,说清楚,华星是我通过你走账,承认这笔钱是我欠他们的,云恩的单子接来,通过你这里走账,走账走过以后,都是我在操作,对不对?”李绍华答“对”;李林枫说“我和你说,现在圣刚在家里,怎么你起诉他,他说他和裕舟公司又没关系的,怎么起诉他,你们这里开庭什么时候”,李绍华答“这个再说,我的事情先弄好,我这里账户已经被封了两个月了,你只要我这里弄好,我们再商量后面的事情”。

且该两人微信聊天中也讲到李林枫的账从李绍华那里走,财务费由李林枫承担,李绍华根据李林枫的要求进行打款。以上证据均能认定本案讼争业务实际系第三人通过原告公司走账的方式与被告发生,且被告向原告及第三人转账的金额也已超过原告认为的实际交易金额即增值税发票金额。原告在庭审中提出第三人李林枫为原告业务员,但未能提交双方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或工资发放清单等相应证据予以证实。综上,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货款的诉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绍兴裕舟纺织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8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872元,由原告绍兴裕舟纺织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裘彬彬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沙利君

来源:网络


相关知识

    “对不起爸妈!”温岭借款人自杀前留下遗言:视频要让更多人看到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0-09 10:53

    无须抵押、超低息、无其他费用这样的贷款你借吗?当真你就输了…案件回顾近日,浙江温岭一起套路贷案件的受害人贾某,在自杀前留下一段遗言。警方在抓获对贾某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团伙成员后发现,6名受害人因为还不起垒高的债务,每天都被软暴力催收滋扰,而选...

    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犯法吗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7 20:37

    一、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犯法吗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走账可能会涉嫌犯法。银行规定,所有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果将自己的卡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那人有犯罪行为,例如:贩毒、洗钱、走私、诈骗等,或与他人产生经济纠...

    负债140万我怎么走-负债140万我怎么走账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10-28 19:40

    负债140万我怎么走出来的行业?重庆一帅哥因借50万遭警方拘留,迷茫的和合人生。 看了那么多事情,有很多走出来的合伙,但是大多数都走进了所谓的拿下困境之中,再 也出不来了。 这种事情不仅发生在重庆,我国各个地方都有,据新闻报道,都是有人...

    挂靠代开发票行为是否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6-20 10:51

    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商业交易过程中,经常存在无资质一方挂靠有资质一方开展经营活动,并由有资质一方代开相应的发票,对于该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发票罪,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 ...

    过错方起诉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离婚有过错方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2-04 03:24

    通常离婚案件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因此,离婚纠纷一般少则三个月,多则六个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对方坚持不想要离婚,法官认定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那第一次起诉一般不会判离,需要等判决生效六个月之...

    被起诉了微信走账太多有什么影响-被起诉了微信走账太多有什么影响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9-17 20:22

    被起诉了微信走账太多有什么影响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微信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之一。在微信中,人们可以通过转账、支付、红包等方式进行资金的转移,这也使得微信成为了许多人日常生活中资金流通的主要途径。然而,...

    什么是虚开发票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31 02:10

    请问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税法有无特殊要求,我公司这样处理有无税收问题? 专家解答: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汇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由...

    家暴进了警察局算离婚证据吗(离婚时家暴方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2-03 10:21

    可以,根据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不仅可以作为离婚依据,还可以在离婚时依法向法院提出离婚赔偿,离婚后获得赔偿金。 ...

    家暴起诉离婚法庭上注意什么(离婚时家暴方法院会怎么判)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0 07:52

    一、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第一步先写离婚起诉状 1、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

    虚开高额的发票用于抵税,有什么后果,听听律师怎么说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6-21 11:20

    魏兴宁律师表示,为了赚取手续费或通过虚开发票少报收入,偷税、骗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虚开其他发票,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虚开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为了赚取手续费或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