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逾期工程款利息规定-欠付工程款利息判决书

2023-06-06 03:09发布

法院判决逾期工程款利息规定

利息或违约金,合同有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计算,但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幅度。
利息不能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违约金不能超过本金,且对方抗辩调减,一般会根据具体案情调减。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就只能依据法定请求。
法定的利息标准是同期贷款利率。
法定的违约金没有,但可以请求违约损失的赔偿,但原告要举证证明损失的组成。

建筑工程官司法院判了四年了,要求承担逾期利息,怎么计算利息?按照贷款利率还是存款利率?

问题好象重复了.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方不执行判决,应当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且是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94、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

逾期支付工程款,应该怎么算利息

这个应该按你们合同的计算方式.

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的约定.

一般的计算都是单利计算.

最高法:实际施工人要求发包人担责的14条裁判规则

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建设施工合同解释一》)第26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该条的理解与适用存在较多争议,同案不同判现象亦为突出。因而,通过梳理最高院法院判例中的司法裁判观点,整理出十四条裁判规则,以供大家参考。1《建设施工合同解释一》......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

 内容提要 一、利息计付 二、违约金的调整问题三、无效合同情况下的责任承担问题 四、合作开发项目的承责主体五、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问题  1、在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  合法的施工人(即分包人)只能根据合同相对性向与其签订合同的总承包人主张工程款,总承包人怠于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导致施工人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合法的施工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2、在无效合同情形下  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6条第2款的规定,实际施工人除了可以向其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之外,还可以突破合同的相对......

欠工程款违约金日千分之一过高,法院按银行贷款利率1.3倍裁判

  一、案例索引  最高院《青海省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王忠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8)最高法民终384号,审判长汪国献,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二、案情简介  发包方:富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博公司),2013年9月30日富博公司清算完毕,富博公司债权债务由股东王忠诚等三人承继。  承包方:青海省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建总公司)  争议焦点:合同约定欠付工程违约金标准为日千分之一,一审查明欠付工程款为600万元,一审青海高院将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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