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证件、假印章、假公文等的出现,不仅影响社会诚信建设,也给国家经济和社会运行带来不少隐患。当下,假章假证市场屡禁不绝,还源于买假用假行为泛滥、买证市场需求大。2015年1月至2017年11月,昌平区检察院共审查批捕伪造、变造、买卖假章假证类犯罪案件51件54人。通过对案件分析发现,当前假章假证交易隐身互联网平台,多采取“在线联系、网络支付、快递交付”形式,交易过程隐蔽,违法成本低,相关部门亟需加大摸排和监管打击力度,严惩买假用假行为。
案件特点
一、直接利用网络搜索办证信息,买假用假方便快捷、经济成本低。
该类案件共19件19人,分别占比37.3%和35.2%。当前,假章假证交易信息充斥互联网,某些互联网平台上随时随地有人发布假章假证办理广告,假章假证网络交易呈现半公开化,犯罪嫌疑人买假用假渠道畅通,方便快捷。该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常利用网络搜索办证信息,随后进行联系,商议好价格后,按照制售假章假证者的要求将个人信息、照片等发送给对方。如,刘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为骗取钱财,通过网络搜索联系办理假证,以400元的价格伪造了自己为户主的房产证,后以租房和卖房名义先后骗取15000元房租款和500元卖房定金。
二、购买假章假证多采取“线上联系、网络支付、快递交付”的形式,交易过程隐蔽。
该类案件12件13人,分别占比23.5%和24.1%。该类案件中,互联网平台上的刻章办证信息中所留的联系方式通常为即时聊天工具,犯罪嫌疑人添加对方好友后,在线联系办理假章假证。待谈拢价格及细节后,采取网络支付方式付款,最后以快递形式进行交付。整个交易过程中,买假者与制假者并无线下接触,全程通过互联网联系。如,夏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搜索刻章办证信息,联系购买了五副假车牌。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分别通过邮寄、快递代收及在线付款,最后均采用快递进行交付。除快递交付外,部分交易也会采取当面交付,但制售假章假证者反侦查意识极强,通常临时确定交付时间和地点,甚至要求买假者当面删除联系方式,整个交易过程非常隐蔽。如谭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犯罪嫌疑人以350元的价格从昵称为“老张”的人处购买了两副假车牌。该案中,“老张”与谭某约定当面交付,并在交易完成后要求犯罪嫌疑人当面将其联系方式删除后才离开。
三、假章假证市场制、售分离,部分交易隐身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
该类案件9件10人,分别占比17.6%和18.5%。当下,假章假证市场制、售分离,制假者与贩卖二手车者勾结合作,结成利益共同体。在该类案件中,假章假证交易通常隐身于某些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部分二手车卖家主动为买家提供办理假章假证“一条龙服务”。如,秦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犯罪嫌疑人在某网站上搜索、联系购买二手出租车,期间,二手车卖家主动声称车辆手续齐全,买回来就可以直接赚钱,双方遂以23000元的价格成交。该案中,二手车卖家主动为秦某办理了伪造的驾驶证和三副车牌。
四、办理假章假证的联系方式在犯罪嫌疑人的亲朋好友间互相传播,买假用假出现“跟风”、“扎堆”现象。
该类案件6件6人,分别占比11.8%和11.1%。该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己购买假章假证后,又主动或应对方要求将办理假章假证的联系方式推荐给身边的亲朋好友,严重助长了买假用假行为。同时,部分售卖假章假证的网店被封后,其联系方式仍通过先前积累的“客户”在其亲朋好友等社交圈内传播。如,肖某涉嫌伪造身份证件案,犯罪嫌疑人肖某以150元的价格网购了伪造的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和车牌。后其好友曲某也产生办假证意向,肖某应朋友请求,帮其在同一办理假证的人处购买了一套摩托车假手续。
五、街边办理假章假证的小广告,部分也开始借助网络平台进行在线交易。
该类案件2件2人,分别占比 3.9%和3.7%。该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地铁站、街边或电线杆的刻章办证信息联系购买假章假证,除以传统的电话方式联系外,部分开始借助即时聊天工具进行在线交流、在线转账及传输身份证号、住址、照片等个人信息。如,晋某涉嫌伪造身份证件案,犯罪嫌疑人最先通过电线杆上张贴的刻章办证信息打电话联系购买摩托车行驶证、驾驶证、车牌等假手续。达成交易意向后,双方互加了好友,晋某向对方发送了身份证信息、个人头像照片和摩托车照片,并进行转账付款。
六、为工作、为上学、为牟利,假章假证网络交易目的性、功利性强,用途五花八门。
据统计分析,犯罪嫌疑人购买假章假证的用途较广,涵盖求职、升学、非法牟利等方面。其中,伪造机动车牌照、营运证、行驶证等证件,非法从事克隆出租车运营的有7件8人,分别占比36.8%和42.1%;出于日常生活或工作需要,为方便上路和加油,伪造摩托车牌照、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的有3件3人,占比15.8%;以非法牟利、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假章假证实施诈骗的有3件3人,占比15.8%;为找工作、通过从业资质审核或便利工作,购买高等院校毕业证、从业资格证、镇政府公章、结婚证等假章假证的有1件1人,占比5.3%。以上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购买假章假证均具有明确的目的,功利性较强。如,闫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闫某为欺骗情人,从网上购买法院两枚假印章,以此伪造四份法院传票和两份判决书。
检察官说法
广大群众不要为图便利而办理假证假章,莫要相信非法分子办理证件的广告宣传,确有需要,请务必通过正当途径,到有关部门部门申请办理正规证件。制假和购买假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
来源|昌平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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