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我的啊。”
这个听起来完全没毛病的结论却在现实中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问号。由于一些错误的认知,很多独生子女都认为自己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兄弟姐妹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关于遗产独生子女继承的问题,从保险角度看,受益人领取保险金确实没有房产继承的这种弊端。今天我们换个角度,对于伤钱又伤感情的房产继承事宜,我们再从法律的角度看看有无解决之道。
案例
翠花的妈妈去世了,妈妈去世之前没有遗嘱如何分配遗产,而在她去世后,翠花的外公才去世,这几年翠花及家人们也没做过任何财产分割。也就是说现在这遗产还没变动过。如果妈妈去世两年后,外公才去世,那翠花妈妈去世时顺延给外公的遗产,是直接作废,还是由外公的所有子女继承?
律师说法
首先翠花妈妈去世后,其外公确实是可以分割一部分遗产的,虽然没有做任何财产分割和手续,继承权仍然是存在的,该继承的财产份额现在仍然可以继承,所以这部分继承份额不会作废;翠花外公现在去世了,那么从翠花妈这里继承的份额又会作为他的遗产,由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即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翠花妈妈作为他的子女,之前就去世了,她仍然可以继承一定的份额,这部分份额就由你来继承。
你外公有其他子女的,也就是你说的七大姑八大姨可以分割按先后顺位分割。
莫让遗产分割分走了亲情
解决方案一:早立遗嘱
有的律师说:
很简单,最保险的方式只需要被继承人在世时订立一份遗嘱!
在《继承法》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而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无遗嘱时,按照继承顺序,由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想要维护独生子女的利益,父母应当办理遗嘱公证,而不是继承公证。事先立下遗嘱,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需要注意一点,作为父母的婚后共有财产,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必须由父母一起签立。同时,最后有公证人现场进行公证。并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凭证。
这当然是一个好办法,但现实中却存在以下三个难点:
第一,中国人本身没有立遗嘱的习惯,特别是一般认为不吉利,所以很多人在没病没灾时都不会想到立遗嘱;
第二,不是所有人都看了我们这篇文,早立遗嘱无法解决突然亡故的情况。目前,年纪不大的中青年人群意外死亡甚至猝死的比例都较高,这些人根本没有想到会突然亡故,因此,根本也就不会想到立遗嘱;
第三,遗嘱无效居多。由于国内没有规范的遗嘱执行人制度,公民法律常识缺乏,被继承人自行设立的遗嘱效力差,被认定司法机关无效的比例很高(高达60%),因此,想要通过遗嘱继承遗产并非易事。
解决方案二:尽快继承
所以提醒大家:在继承发生后,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尽快完成继承手续。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尽快完成继承往往会一些障碍,那么,新一代的“继承者们”怎么能少走弯路实现顺利继承?“及时办理公证也能有效避免麻烦。”专家指出,继承公证办的太晚是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专家指出,如果在被继承人去世前就及时办理了继承手续,那继承人就只有翠花和其爷爷,轮不到其他人。
来源:银川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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