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合同是买卖合同关系即一种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2,用购房合同抵偿债务是将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利益转让给另一个债权人,相当于债权的让与,欠债人脱离了原购房合同,不再享有合同中的权益,将合同中权益转让给了另一债权人。 3,法律不禁止这一债权债务的流转,是合法的。...
从你说的情况看,首先你的房子应该不是抵押给银行,因为你的房子是农村自建房,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是不会受理这样的房子抵押贷款的。 窦某用你的房子向王某借钱,你如果没有签字同意,他用你的房子抵押是无效的,你也不用担心,即使窦某不还钱,王某应该也不会找你。更安全的办法是,现在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遗失补办产权证明。...
具体定什么案由要结合主张、诉请来确定。如果你诉请是要求确认协议有效或者无效可以以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为案由。如果起诉要求履行协议、解除协议等,民事案由规定中没有直接对应的四级案由和三级案由,可以按照二级案由合同纠纷立案。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三、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第一审法院立案时应当根据当事人诉争法律关系的性质,首先应适用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列出的第四级案由;第四级案由没有规定的,适用相应的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就作出以物抵债的约定,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的价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所以在处理上一般认为应参照物权法关于...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就作出以物抵债的约定,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的价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所以在处理上一般认为应参照物权法关于...
1、弄清房屋产权归属要经过合法的法律咨询,确定自己的产权归属。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刊出;如已合法刊出,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刊出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部...
1、弄清房屋产权归属要经过合法的法律咨询,确定自己的产权归属。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刊出;如已合法刊出,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刊出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房管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为积极顺应房地产市场改革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 发展,正确审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
1。购房合同是买卖合同关系即一种合同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2,用购房合同抵偿债务是将购房合同中所标明的利益转让给另一个债权人,相当于债权的让与,欠债人脱离了原购房合同,不再享有合同中的权益,将合同中权益转让给了另一债权人。 3,法律不禁止这一...
(一)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 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就作出以物抵债的约定,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的价值可能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所以在处理上一般认为应参照物权法关于...
经济适用房涉及买受人具有资质的认定,不是任何人均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这与合同效力有关。但即使因为资质问题无效,还是涉及合同无效的损失赔偿,至少也是个分担的问题。不能说因为合同无效,出卖人就不担责。
作者 | 李舒,唐青林来源|法客帝国【最高人民法院判例】执行程序中法院对当事人以物抵债合意出具的裁定书损害到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撤销裁判要旨: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
裁判要旨: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行为是否触犯第三人权益,而不宜直接出具执行裁定予以确认,以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绍:一、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