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法院将责令当事人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
如果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如果是由于当事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将不予采纳。
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
如果不是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因此建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二款。
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后提交的证据是新的证据,则法院采用该证据并据其做出判决的行为是合法的。
如果该证据不是新的证据,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举证法院仍采纳则是不合法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据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但同时《民事诉讼法》中又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所谓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得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因此,法院的行为是否合法应根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证据是否符合新的证据的规定而确定。
相关法律依据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
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
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八条 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
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第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就不围绕你三个问题来回答了,说些让你更明白的吧。
一、举证,是胜诉的根本。
过期举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直接后果就是败诉。
二、法院不等同于仲裁,两者是平行的,没有任何关系。
所以到了法院,就要走法院的程序,有些诉讼程序是很重要的,就如举证期限,上诉期限,最好不要违反。
四、其实不遗漏重要的程序,诉讼也不是那么复杂。
对方律师虽然会很多针对性的问题,你也不用管他,不辩都可以,等法官问你一句答一句就可以了,一般法官也没那么大精力,他把事情弄清楚后,心中就有算的,说多也没用,他主要也是看证据。
五、如不交答辩状,最好交个代理词,估计要你交代理词时,你已经考完试了。
你引用的条款是2012年8月31日第二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全文是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期限。当事人不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不予采纳证据,或者采纳证据但予以训诫并处以罚款。本条的意思是,当事人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在我国,举证期限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二是法院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无论哪种方式,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法院将不组织质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不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法院判决时也不会采用该证据。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
1、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庭审理时,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组织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庭一般不组织质证。 2、如果逾期提交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应当予以质证采纳,但同时要对逾期举证人进行训诫、罚款。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赔偿因逾期举证而遭受的交通、住宿等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一,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视为未逾期举证。第二,当事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对该证据原则上不采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证据中有些能够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民诉法解释》规定,这类证据也应当采纳,但...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说明理由。你正当理由的法院可以训诫,罚款甚至不予采纳。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拒不说明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你所引用的条款是于2012年8月31日进行了第二...
1、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庭审理时,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组织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庭一般不组织质证。 2、如果逾期提交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应当予以质证采纳,但同时要对逾期举证人进行训诫、罚款。另一方当事...
1、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庭审理时,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组织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庭一般不组织质证。 2、如果逾期提交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法院应当予以质证采纳,但同时要对逾期举证人进行训诫、罚款。另一方当事人...
首先,你也知道你自己是犯罪了,既然犯罪了就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对你判处五千元罚款,也是对你的一种惩罚。这种惩罚并不是说你把钱退还给人家了,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了。只是会从轻处理你。 如果你不交这个罚款,那么法院有一个强制执行庭,会对你强制执...
你所引用的条款是于2012年8月31日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全文为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民事诉讼中,有些当事人在一审时不提供已经产生的证据,一审判决后发现结果对其不利,在二审时才提供一审前已经产生的证据,期望二审能够改判。 二审提交一审已经产生的证据,是否会被采信?有何法律后果呢? 案例一...
被告方逾期举证,作为原告方不予质证是最下下策,必须质证。 第一,要求被告方说明为什么逾期举证? 第二,请求法院不予采纳,并说明证据的不合理性; 第三,如果法院采纳这一证据,要求法院对被告方予以罚款,以示惩罚。同时要求被告方赔偿原告方因逾期举...
你所引用的条款是于2012年8月31日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全文为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1.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超过举证期限的,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组织质证;如果理由不成立,法院一般不组织质证。 2。迟交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法院应当质证并采纳,但同时应当对迟交的证人予以训诫和罚款。另一方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