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冒昧打扰!本人有个法律问题向您请教咨询,具

2023-06-06 13:48发布

尊敬的律师,您好!冒昧打扰!本人有个法律问题向您请教咨询,具体如下:本人将室内门窗工程发包给一临时工,且就具体施工事宜经与对方沟通协商达成一致遂未签订发承包合同,次日开工时,该临时工在使用自行携带的切割工具时因操作不当导致一根手指被不幸据断,对方由此向本人提出14万元经济赔偿,事发当日本人第一时间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支付了相关医疗费用,对此,请问律师,法律是否支持对方的赔偿主张,本人是否需要承担事件的全部责任?盼复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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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孙嘉璐
1楼-- · 2023-06-06 13:43
你好,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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