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邮件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公司后,已确认签收了,劳动

2023-06-06 15:42发布

请问邮件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给公司后,已确认签收了,劳动关系算是解除了吗?但是公司到现在也没有给我办离职手续,我可以不去上班了吗
友情提示: 此问题已得到解决,问题已经关闭,关闭后问题禁止继续编辑,回答。
该问题目前已经被作者或者管理员关闭, 无法添加新回复
1条回答
刘红霞
1楼-- · 2023-06-06 15:44
您好,以什么理由被迫离职呢?如果公司没有过错,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辞职。如果公司有过错,符合立即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通知书签收即可。

相关知识

    公司不给职工买社会保险职工该如何维权?

    来源:公司法 时间:2022-08-23 05:50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即社保)。 这既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员工或者用人单位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

    员工拒签通知,劳动合同就不得解除吗?

    来源:劳动工伤 时间:2022-04-20 11:17

    姜女士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人事主管。公司有一职工李某假冒请病假的名义休假,结果在休假期间却全家去泰国旅游看人妖,还将旅游期间的照片发到了微信上。单位发现后,依据有关制度对李某作出了劳动合同解除处理。当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向李某送达时,李某却拒...

    公司撤销offer要赔钱吗?

    来源:公司法 时间:2022-01-25 11:45

    苏州某公司人事部于2016年9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向王小燕发出《聘用通知单》,邮件内容为:以下为我公司《聘用通知单》,请您收到确认后邮件回复‘《聘用通知单》确认接收,并无异议。’,《聘用通知单》载明王小燕女士,您好!您应聘本公司人事主管职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来源:劳动工伤 时间:2022-01-12 11:34

    作为劳动者,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那如果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该怎么办?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经济补偿金?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离职 张三入...

    电子邮件成为认定劳动纠纷的重要证据

    来源:劳动工伤 时间:2022-04-20 14:15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依靠快捷的网络电子邮件联系沟通,渐渐成为了众多企业与个人的首选。从劳动争议纠纷的审案角度讲,无论是企业或是个人妥善保存好往来的电子邮件,在诉讼中用电子邮件为自己观点佐证,成为法院评判和认定事实的重要证据。在此,笔者剖...

    员工拒绝调岗,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劳动工伤 时间:2022-01-11 11:48

    2007年7月2日,陈某进入东日公司工作。在陈某入职前提供的简历及招聘登记表显示:其向东日公司应聘的职位系文书设计工作。在职期间,双方共订立四次劳动合同,前三次劳动合同约定的陈荞恩工作岗位均为回路部门技术课设计系,工作内容均包含文书设计,最...

    解聘员工需谨慎,一着不慎赔双倍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6-09 11:26

    工作不积极、不服从公司管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像这样的员工能开除吗?任何一家企业的老板都会出一个肯定的答案,或者曾经开除过让人头疼不已的员工,然而这样做真的是合法有据的吗?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庭的法官结合审判实践,对于解聘这件事进行讲解,以案说...

    谨记:主动辞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4大要素

    来源:经济纠纷 时间:2022-04-20 08:49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劳动者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用人单位能够举证证明劳动者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劳动...

    两员工不到新址报到被辞退,一个获赔14万,一个分文不得!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7-13 11:02

    李功绩与秦女士分别是两家公司的员工。在职期间,他俩因不同意变更工作地址而未去报到上班,都被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不同的是,经过法院审理,李功绩得到单位支付的14万余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而秦女士却没有得到赔偿。强行变更工作地址...

    劳动争议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劳动工伤 时间:2022-04-20 11:23

    来源:法律书院 太傅NO.1双重劳动关系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八条,2010年9月14日后,与原用人单位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虽与新用人单位签署《劳务协议》,但其用工仍应按劳动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