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4月份处对象,23年5月18日领证 22年买房,首付女

2023-11-18 05:18发布

21年4月份处对象,23年5月18日领证 22年买房,首付女方添了10万,房子是他的名字。23年领证前,女方摇下来号,男方把车子过户到女方名下,车现在买了一年吧,当时是16万全款。结婚没有彩礼 三观不和决定离婚,开始商议协议离婚,车子还给他,10万还给我。现在男方觉得吃亏了,在计算从认识到现在给转过的红包(过生日红包,节日一些520红包),并让退还,这些是有转账记录的,婚前婚后都算上16000多;还让退还他家这两年给的压岁钱见面礼等等,这些没有转账记录,都是给的现金他算的是17000。 10万和车真到诉讼一步了,判决能达到我理想结果吗?这么分配在法律中是否合理,能否得到保护?
1条回答
镇尔真
1楼-- · 2023-11-18 05:31
这些诉求不一定得到支持的,离婚后,夫妻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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