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情发生于10月30日 ,在云南省昆明市 2、公司老板以

2023-11-02 12:58发布

1、事情发生于10月30日 ,在云南省昆明市 2、公司老板以经营不善让我转岗,经过谈判又让我正常上班 3、公司以经营不善和经济困难要求转兼职,是否属于变相裁员,想咨询是否可以要到赔偿
1条回答
汲昂熙
1楼-- · 2023-11-02 13:15
你好,单方面转岗需要你同意才行,如果以不转岗为由辞退,可要求赔偿。

相关知识

    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书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0-07 06:54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官民一初字第××号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浙江省嘉兴市人,云南省昆明××经贸总公司××分公司职工,住昆明市五华区××新村××号××幢××单元××号。身份证号码:×...

    离婚判决财产分割判决书(离婚判决财产分割判决书)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1-30 03:31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官民一初字第××号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浙江省嘉兴市人,云南省昆明××经贸总公司××分公司职工,住昆明市五华区××新村××号××幢××单元××号。身份证号码:×...

    警惕!律师为帮当事人保命而传达立功线索获刑一年(附判决书)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5-25 17:00

    来源:裁判文书网;转自微信公号:刑事备忘录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弥勒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彦(曾用名张艳),女,生于1970年1月25日,汉族,云南省泸西县人,小学文化,农民,家住云南省泸西县。因涉嫌犯帮助伪造证据罪于2017年5月17日由弥勒...

    最高院:即使逾期举证存在一定过失,法院也不宜否定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若因此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法院可确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7-13 15:05

    裁判要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即使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存在一定过失,人民法院也不宜轻易否定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但当事人因未及时向法院提交该证据,客观上确造成了司...

    叹息:基层法院庭长收取钱财参与虚假诉讼获刑一年半

    来源:行政诉讼 时间:2022-04-20 11:08

    当事人信息公诉机关湖南省澧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1975年10月8日出生于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原任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石公桥法庭庭长(副科级),住常德市武陵区。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2014年8...

    警察帮朋友“捉奸”调酒店监控致人自杀该如何定性?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9-01 16:47

    【案情】昆明市男子郑某怀疑妻子外遇,但苦于无证据,遂私下请警察朋友李某甲到酒店调取开房监控视频,结果证实了妻子和李某丙开房的事实。郑某利用调取的监控向李某丙施压,后李某丙被逼无奈,服下农药身亡,并牵出民警李某甲违规调取监控一事。【判决结果】...

    打开护栏助逃费被判破坏交通设施罪典型案例一审裁判文书

    来源:交通事故 时间:2022-05-12 08:19

      杨礼海等破坏交通设施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4)西法刑初字第425号  公诉机关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礼海,男,汉族,1986年8月15日出生,小学文化。2013年8月22日因本案...

    新判例!最高法:律师费属债权人实现债权合理支出,有约定法院应支持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4-07 08:13

    裁判要旨1、法院在送达开庭传票时,误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为被传唤人,但该笔误行为并未实质影响到公司对案件各项诉讼权利的行使,笔误行为亦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2、律师费属于原告实现债权的合理支出项目,且律师费金额亦符合律师收费标准的相...

    如何认定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

    来源:债权债务 时间:2022-04-20 11:36

    来源:最高院•裁判文书 转自:民事审判【裁判要旨】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未交付债权人,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的,经审查不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虚假诉讼情形,且无其他无效事由的,依法应予以支持。该以物抵债协议如...

    最高法明确:货款纠纷,今后卖方可在其住所地起诉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0:58

    ▌阅读提示:最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程新文的讲话(2015年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三,关于合同履行地确定问题。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对此实践中有模糊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