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吗,个人可以去做伤残鉴定吗?

2023-06-06 15:04发布

个人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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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李洪庆
1楼-- · 2023-06-06 15:52
个人是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申请司法伤残鉴定。如果劳动者已经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在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工伤职工、工伤职工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工伤职工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鉴定。因此,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伤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未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接受鉴定申请。此时受害者个人可以单方面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这里的鉴定就不是工伤鉴定了。法律不禁止人身损害受害者单方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但是,个人单方面委托进行的鉴定,在诉讼中,可能因为对方当事人有足够证据反驳而重新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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