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父亲与人合伙,三人经营渔船捕捞,因经营不善,破产

2023-06-06 04:52发布

2002年,父亲与人合伙,三人经营渔船捕捞,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因与卸货人胡某有8万元款(借条为证)未还。因破产无力偿还,除去此债外,另因与五叔王某欠债,已将老房子抵押给他(借条为证)。 2023年2月,胡某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拍卖唯一村里的拆迁老房而换的新房,偿还8万及利息,合计13.8万元。父亲虽被电话告知,糊涂的他,今日才发现房子被封,3月16为截止日,已错过协商时间。 因胡某欠款8万元,在三人合伙经营期间,只同父亲一人签下欠条,另胡某卸货倒卖,从中获私利,当时调解协商只付4万元,因无力偿还,父亲曾被拘留2次。 请问是否还有私下协商空间,可以将欠款8万元归还,利息不计,敬请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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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萧磊
1楼-- · 2023-06-06 05:50
协商取决于对方的态度,可以尝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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