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往后19年也签订

2023-06-06 13:11发布

您好,我从2018年6月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往后19年也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但20年-21年9月25日的劳动合同未签,公司从2020年5月开始帮我购买社保,我从9月25日起提出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离职我能得到哪些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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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乔泽宇
1楼-- · 2023-06-06 13:32
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不买社保可以投诉补缴,以不交社保为由辞职,要求按工龄一年计算一个月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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