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4日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认定我方追尾对方故付全责,保险公司也到现场勘察并拍照保留照片后,说问题不大只有接触点的牌照框螺丝印记交强险够赔付了,就让各自找维修地点维修,我方车辆没有破损掉漆就未修理,但是对方委托一个人和我对接后续事宜,给我发了一份维修清单,发现维修上面很多问题,对此我表示怀疑扩损过度维修,并给出维修方案(通过维修厂和我自己车辆四S店咨询),对方没有回复我,过了两年对方通过保险代位求偿现在起诉我,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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