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08:18发布
【案情简介】本世纪初,国内投资界创投企业倍受热捧。80后的黄某与李某某等人合谋发起所谓的创投企业吸收公众资金。2006年2月至2008年8月,黄某伙同李某某、王某某等人先后注册成立上海A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B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九家投资管理...
晶我是希我来了!!!!!!!!!!公安部公布涉众型经济犯罪9个典型案例1、辽宁营口东华经贸(集团)公司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间,辽宁营口东华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下属企业东华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发展养殖蚂...
一、私募基金投向资产情况在资产端,私募基金2018年未上市未挂牌企业股权投资一枝独秀,有力对冲二级市场投资低迷,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及创新型国家建设,展现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远意义。私募基金服务实体经济成效不断突出。截至2018年末,私募基...
《民法典》实施后,明股实债作为一种债权融资工具,在投资方式上不同于纯粹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而是以股权方式投资于被投资企业,但以回购(投资本金的全额回购或加息回购)、第三方收购、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固定收益,与融资方约定投资本金远期有效退出和约...
本案要点:投资人即使是公司高管且投资入股的时候写明投资款, 仍有可能全额要回投资款。基层法院和中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全面审查了投资人身份、汇款目的、股东资格、分红等情况,最后以投资目的未达到而支持投资人全额要求返还的诉讼请求。并未进一步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已于2018年7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8月7日法释〔2018〕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
来源:民商案例参阅【裁判要旨】人民法院通过邮寄方式首次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受送达人予以签收的,则该邮寄地址视为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后人民法院再次按照上述地址向受送达人送达诉讼文书,因无人签收而被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中华人民共...
【编者按】新股优先认购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定权利,而非股份公司股东的当然权利。尽管公司章程曾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当公司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法理基础及客观条件已不复存在,当事人很难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样行使优先购买权。本...
5月1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吴小晖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十五亿元;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十亿元,决定执行有...
导语IPO锁定指的是证监会在一定期限内对部分投资者采取的限制其在证券市场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降低转让对二级市场的冲击,或保护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公平权利。限制的这段期限即为锁定期。首发上市前进入的条件不同其锁定期也不同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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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份非法集资定合同诈骗罪(五月份非法集资定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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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协议逾期还款(投资协议到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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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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