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地方法院的判决不认同,认为存在不公平

2023-06-06 11:0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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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陈白峰
1楼-- · 2023-06-06 11:52
《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如果你认为指定的法院还无权管辖你的案子,你还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服异议裁定的,还可以向中院上诉。如果你只是主观上认为不公正不公平,我认为没必要。相信法律吧,法律是公正的。 原问题:《当被告对中院指定的法院有异议,认为不公正公平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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