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了三十多万,求帮助

2023-06-06 16:5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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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熊伯涛
1楼-- · 2023-06-06 17:39
可以先报警,如果警方认为不属于诈骗,就应当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起诉时应注意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原问题:《被熟人骗走了30万,没有借条也没有汇款记录,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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