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欠款一万多现在还失联,我现在去对方所在地的法院直接起诉

2023-06-06 07:03发布

对方欠款一万多现在还失联,我现在去对方所在地的法院直接起诉 今天会有答案吗 或者通过法院可以联系到他本人吗
友情提示: 此问题已得到解决,问题已经关闭,关闭后问题禁止继续编辑,回答。
该问题目前已经被作者或者管理员关闭, 无法添加新回复
1条回答
吴其江
1楼-- · 2023-06-06 07:52
没有这么快的,一般3-6个月

相关知识

    网贷还不起人失踪-网贷不还失联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7-13 17:42

    这是一个民事借贷行为,不属于公安管辖。报案公安不会受理。借款人说好一个月还,但人跑了,借钱的短信上约定还款日期没有?如果没有,你也不要着急。借款一般要等两年,诉权才失效。所以,你现在可以继续找人,每隔一定时间,你去找他父亲要人时,可录个音,...

    无力偿还玩失联(欠债不还失联属于诈骗吗)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3-10 01:09

    失踪到什么程度?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则可以就他的财产获得偿还~望采纳去年帮别人担保贷款,别人无力偿还跑路玩失踪,我帮他还清余款了。我现在采用哪种方式起诉他,比较合适、快捷呢?先去报案 ,然后查封他的房产 和不动产 朋友借我的钱打...

    欠网贷逾期不还失联(欠款逾期失联)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7 16:42

    1、法院起诉   虽然法院起诉是最有威慑力的措施,但是很多借款人失联,通知送达比较困难,再加上网贷平台很多借款金额小、客户众多,处理起来耗时费力,而法院人手有限,通过法院起诉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惩戒非常难。     2、网络仲裁,直接上征信...

    信用卡逾期不还失联怎么办 欠信用卡失联多久会被起诉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6-06 10:06

    你会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被上报央行征信系统,7年内,你的黑名单无法消去,这之见,你无法申请办理信用卡或者贷款,你几乎无法再与银行打交道 另一方面 欠款后 银行会 电话催款,员工上门催款,律师函催款,5000以下民事纠长胆拜感之啡瓣拾抱浆纷,5...

    信用卡逾期三万还失联(欠信用卡3万逾期三年)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8-29 14:54

    如果信用卡欠费3万,银行会起诉,不会要。信用卡不还款的影响:1。你的不良还款记录会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影响你以后在银行办理其他业务,比如贷款;2。如果你被拖欠,你总是会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而且如果银行认为你恶意欠款,会以信用卡诈骗的名义起诉你...

    借钱不还失联多久可报警(借钱失联多久可以起诉)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5-15 03:10

    诉讼时效是两年,人找不到没关系,只要有身份信息就可以起诉。借钱不还要多久才可以起诉对方?有约定时间的,到期可索要。没有约定时间的,可以随时索要,但不得超过两年。贷款逾期多久会被起诉逾期90天银行就可以起诉,欠银行贷款属于借款合同纠纷,不论数...

    欠网贷不还失联(欠网贷失联后果)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5-04 23:11

    1、法院起诉   虽然法院起诉是最有威慑力的措施,但是很多借款人失联,通知送达比较困难,再加上网贷平台很多借款金额小、客户众多,处理起来耗时费力,而法院人手有限,通过法院起诉对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惩戒非常难。     2、网络仲裁,直接上征信...

    欠信用卡不还失联租房能找到么?(租户欠信用卡)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3-07-17 07:45

    每个银行的限额是不一样的,大部分银行以数额10000以上逾期3个月为界定标准。一般来说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都属于恶意透支。恶意透支特征(1)超出了透支限额,是否超过透支限额以信用卡帐户余额轧差数是...

    朋友借信用卡不还失联(信用卡持卡人失联了怎么办)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3-29 08:53

    信用卡借给别人用,别人不还款,信用卡持有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消费,可起诉到法院让对方还款。如果没有证据,只能自己承担还款责任,拒绝还款,数额较大的话,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我国《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欠网贷钱不还失联(网贷欠款不还)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4-28 15:30

    算,不过你要报案的话你要有足够你借钱给他的证据,如果他上上网的话,你可以利用IP地址查到他的所在地。  (若此文对你有帮助,希望你能对此文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