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与行人,我负主要责任,对方是小孩,次要责任

2023-06-06 09:56发布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与行人,我负主要责任,对方是小孩,次要责任,小孩头磕破,缝了一针,今天去交警出协商,交警告知我赔付医药费1700加上营养费500的七成,小孩家长认为500营养费太少,并且我还要支付小孩看病的打车费,小孩家里有爷爷奶奶,但是是妈妈在照顾,还要支付妈妈的护理费,误工费等等,这部分费用在我的赔偿范围之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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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回答
刘冠华
1楼-- · 2023-06-06 10:03
营养费协商,正常500足够,护理费需要聘请护工才产生,误工费正常是受伤的人误工而不是因陪护误工
王佩玲
2楼-- · 2023-06-06 10:17
如果诉讼的话,对方可能会主张。但是任何费用我们只需要支付七折,而且需要对方提交相应的费用支付的票据。可以要求交警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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