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者已对受害人进

2023-06-06 08:01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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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刘思博
1楼-- · 2023-06-06 08:33
1、受害人能得到对方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部分。2、如果在事故中是无责任行为,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3、交强险无责赔付: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原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的把责任全判给了受害人还能要到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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